一、 如果把孩子打死了怎么判刑
父母打死孩子当然是犯法的。父母虐待孩子,情节恶劣,致使其死亡的,会构成虐待罪,应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虐待罪属于告诉的才处理的犯罪,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二、虐待罪如何认定
1、“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虐待行为与偶尔打骂或者偶尔体罚行为的明显区别是:虐待行为往往是经常甚至一贯的,具有相对连续性的家庭暴力。“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非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行为,不构成本罪。
2、虐待家庭成员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这里的“情节恶劣”,是能否构成虐待罪的重要界限,具体是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家庭成员屡教不改的等等。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要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而采取长期虐待的方式来实现其犯罪目的的,不应按虐待罪来进行处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应依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3、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对于犯虐待罪,在没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对于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然,告诉的才处理,但被虐待的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三、如何理解虐待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这里所说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成员,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家庭成员关系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1、由婚姻关系形成的家庭成员关系,如丈夫和妻子,夫妻关系是父母、子女关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2、由血缘关系形成的家庭成员关系,包括由直系血亲关系而联系起来的父母、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以及祖父母、曾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也包括由旁系血亲而联系起来的兄、弟、姐、妹、叔、伯、姑、姨、舅等。
3、由收养关系而形成的家庭成员关系,即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
4、由其他关系所产生的家庭成员关系,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区别于前三种情形而形成的非法定义务的扶养关系,如同居关系、对孤寡老人的自愿赡养关系等。非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行为,不构成本罪。
四、如何理解虐待罪的主体要件与主观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等。虐待者都是具有一定的扶养义务,在经济上或者家庭地位中占一定优势的成员。非家庭成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故意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至于虐待的动机则是多种多样的,不论出于什么动机,都不影响定罪,但量刑时应予以考虑。
如果把孩子打死了怎么判刑,回答是以虐待罪定罪量刑。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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