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判决是犯罪的话,会向公安机关发出执行通知书。公安机关将凭执行通知书将罪犯押赴指定监狱服刑。
当公安机关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在证据基本充分的时候可以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法院判决前,犯罪嫌疑人都是由公安机关看管。具体执行地是各公安局的看守所。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法院会向公安机关发出执行通知书。公安机关将凭执行通知书将罪犯押赴指定监狱服刑。
二、盗窃罪刑事案判决如何执行
对于刑事判决的执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1、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刑罚、罚金和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2、监狱负责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的执行;
3、公安机关负责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1年的执行。
三、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意,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秘密窃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时实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场时乘其不备实施。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四)、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四、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的时间不同。
侵占罪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自己业已持有的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盗窃罪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侵占罪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盗窃罪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
3、犯罪对象不同。
侵占罪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其中犯罪对象方面的差异应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的因素。
只要确定有犯罪的事实,而且证据齐全的,那么基本就可以知晓盗窃罪判决书下来怎么处理,给予了判决结果之后就需要由执法人员按判决的结果进行执行,这样才能更好的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处理方式就会不同。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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