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无共同财产怎样写财产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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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无共同财产怎样写财产分割相关的法律规定。
离婚无共同财产怎样写财产分割?

一、离婚共同财产怎样写财产分割?

离婚无共同财产就不需要写财产的分割了,关于其他方面的一些问题,在协议书当中明确就可以了。

无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书

汉族,无业,地址同上。

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深,认识三个月后即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吵闹,无法共同生活。因结婚时间很短,没有子女,没有共同财产,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达成如下离婚协议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2、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财产争议;

3、没有子女;

4、婚前陈带过来的财产仍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由女方带走。

协议人:(签名)

(签名)

二、签离婚协议应注意什么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目前如果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是没有共同所拥有的财产,那么就不需要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但是如果是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仍然是可以在离婚协议书当中明确的约定,但是同时需要注意的就是双方必须要协商一致。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无共同财产怎样写财产分割?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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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无财产分割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协议无财产分割怎么写?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财产分割)
甲方(男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乙方(女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甲乙双方无财产、无子女。现因双方 不和,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第二条 子女抚养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
第三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财产。
第四条 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的确认
1. 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
2. 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第五条 债权债务的处理
1.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故不涉及分割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2. 如甲方或乙方存在个人债权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负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抽逃除上述个人婚前财产外,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第七条 帮助
因 生活困难, 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 元给 。上述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
第八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按 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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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怎么写。无共同财产分割,无债务,有一女儿,由男方抚养并承担孩子所有抚养费,
[律师回复]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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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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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范文:
男方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住址:
女方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住址:
  双方于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儿,名字:,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女儿由男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女儿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
  男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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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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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无共同财产如何写财产分割?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无共同财产如何写财产分割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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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男方:,汉族,生于19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女方:,汉族,生于19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20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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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_______ 女方:_______
  ____ 年___月___日 ___ 年___月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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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诉分割共同财产获支持,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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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分清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界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分为七类: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6、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7、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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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分割共同财产获支持,要怎么分割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诉分割共同财产获支持,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案情简介:协议假离婚后丈夫出轨 刘某诉称,刚从北京某名牌大学毕业的刘某进入某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相貌英俊的同事邓某,两人很快就陷入热恋。2021年2月,两人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一年多两人过着幸福安定的日子。年初开始,刘某发现邓某情绪较为低落,经常闷闷不乐,邓某称自己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希望与刘某分开一段时间,多次开导无效后,刘某答应了邓某的请求,两人于3月经密云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时邓某给了刘某17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后复婚。但是一次偶然的时机,刘某发现邓某与其女上司有婚外情,邓某曾陪着该上司到医院做人流手术。气愤不已的刘某至,要求分割其与邓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楼房、汽车、股票等夫妻共同财产共计35万余元。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认为邓某给付的17万元是两人的共同存款,当时因为是假离婚,邓某曾说是暂时让她保管,两人购置的楼房、汽车及股票在离婚时并未分割。邓某则称自己不是假离婚,其与刘某到密云县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前已经给了刘某17万元夫妻共同财产的折价款,所以才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夫妻无共同财产,无财产纠纷”。故不同意刘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诉分割共同财产获支持 经审理认为: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刘某和邓某在离婚协议书上未明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于邓某给付刘某17万元的行为的性质,双方亦未有书面的约定。从邓某、刘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财产状况来看,如认定该款即为对双方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刘某有失公平。结合本案的案情,认为宜认定该款为对夫妻共同存款及部分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现刘某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车辆、房屋及股票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最后判决除已给付的17万元以外,由邓某再给付刘某财产折价款186467元。 律师说法: 离婚时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分清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界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分为七类: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6、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7、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没有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1)婚前财产均归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发生转变(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须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3)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存续其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如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义务较多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也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6)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②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7)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②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③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④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8)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②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9)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10)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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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无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迁户无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身份方面的情况,紧接着就是关于签户口等相关的事项,作出非常明确的约定,还有就是其他方面的一些注意事项都是可以在其中予以明确的说明的。最后签字确认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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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无共同财产无子女,离婚起诉书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男方:,汉族,生于19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女方:,汉族,生于19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20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_______ 女方:_______   ____ 年___月___日 ___ 年___月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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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共同财产无子女的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男方:,汉族,生于19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女方:,汉族,生于19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20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_______ 女方:_______   ____ 年___月___日 ___ 年___月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无子女无共同财产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男方:,汉族,生于19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女方:,汉族,生于19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20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_______ 女方:_______   ____ 年___月___日 ___ 年___月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是怎样的 1、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2、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没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对究竟属于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可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是男女平等;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三是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四是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予以补偿;五是约定优先于法定;六是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七是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 第三人财产利益的原则。 典型案例:章于1991年到海南打工,1993年底,章所打工的企业因一起经济纠纷,一年多没给工人发工资,章便辞工回家。1994年2月,章与丽结婚,1995年,章又跑到海南与他人合资办了一个公司,因流动资金吃紧,章见挣钱无望,便把公司交给合伙人,回到家分文没给妻子带回来,1997年7月两人经调解离婚。后来,丽得知章有两笔款,一是1994年6月企业给章补发的2万元工资;二是1997年10月合伙人把海南公司卖掉,章分得10万元,她认为,自己有权分割这两笔钱,便到,而章坚决不让分割。经审理认定, 第一笔钱虽是婚后所得,但是婚前挣来的,应属章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第二笔钱虽是离婚后所得,但却是他们婚姻存续期间应该享受和得到的财产权利,因此,把第二笔款进行分割,两人各得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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