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书出版合同关于专有出版的约定能不能有效?
图书出版合同中关于专有出版的约定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二、图书出版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
(2)作者转让图书出版的文种、期限以及出版和发行地区。
(4)作者交稿的日期、稿件的形式(注明是手稿还是打印稿),同时约定出版者出书的日期。
(5)版权不属于作者的资料的使用办法。
(6)提供索引和其他补充资料的办法。
(7)作者审读校样。
(8)出版社者自行决定印刷和发行作品的方式与办法。
(9)出版者支付作者稿酬的数量(或计算方法)、期限和方式。
(10)图书出版权再转让的收入分配。
(11)翻译权及其他从属权的转让。
(12)送给著译者样书和著译者购书办法。
(13)滞销图书和处理办法。
(14)对竞争性作品的限制。
(15)合同的转让。
(16)修订再版。
(17)脱销和绝版。
(18)优先选择权。
(19)废约及违约责任。
(20)发生侵权事件的处理办法。
(21)争议的解决办法。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在图书出版合同中,一般情况下都有关于专有出版的约定,如果是专有出版,就意味着作者不能再让其他出版社出版该图书,另外,在出版合同当中一定要约定清楚出版的方式,因为图书出版也有可能是自费出版,如果是这种情况,作者还需要向出版社交出版费。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图书出版合同关于专有出版的约定能不能有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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