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上哪些条件可以缓刑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这些人所犯罪行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
2.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看适用缓刑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对于不予关押确实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况综合加以判断,一般来说,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放到社会上再进行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性就小一些。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如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犯罪分子虽然不在监狱服刑,但仍然要禁止其履行相应的政治权利,而且与缓刑同时执行。
二、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缓刑期间是可以去外地的,但必须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当罪犯在缓刑期间确有原因需要去外地的,罪犯可以向考察机关申请,考察机关通常为当地司法局管辖的社区矫正机构。考察机关会根据罪犯的申请情况,然后与人民法院沟通是否准许,只有在被准许后罪犯才能在缓刑期间去外地。
《刑法》第七十五条
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一般多长时间
缓刑期限也分为两种: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在法院宣告缓刑的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犯罪分子应当在十日内向经常居住地所在的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由矫正小组对缓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缓刑人员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也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另外,缓刑时长是固定不变的,但缓刑却是可以撤销的,根据《刑法》第77条规定,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1)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达到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撤销缓刑后,犯罪分子将被看守所或监狱收押服刑,且其已经经过的考验期不予扣减、不算在应服刑的时长内。
缓刑的撤销可能存在有多种情形。第一是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具有违法和违反遵守义务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第二是罪犯缓刑考验期限内又从事新的犯罪行为的;第三是犯罪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发现在此罪判决前还有其他的犯罪行为需要被判决的。
当第一种情形撤销缓刑后,应该执行原判决刑罚。当第二、三种情形撤销缓刑后,应该按照数罪并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适用缓刑的对象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行为人有悔改的表现,犯罪情节比较轻,对社会并没有危害性的,就可以申请缓刑。如果您对于法律上哪些条件可以缓刑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