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流水八十万怎么判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客观提供了帮助行为就会构成帮信罪吗?
1、客观提供了帮助行为不一定就会构成帮信罪
构成帮信罪必须同时满足:
(1)主观上明知被帮助对象存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
(2)客观提供了帮助行为
(3)情节严重。
2、对主观明知的理解
(1)由于“明知”属于行为人主观意志,而实践中对于行为人主观是否存在“明知”的证明比较困难。行为人在出售银行卡之初是否具有主观上“明知”故意,估计只有行为人心里最清楚。而人都具有避重就轻的心理趋势,在被抓时,所作口供基本上都表示自己主观上不“明知”,侦查机关所收集的客观证据往往也很难证明行为人主观存在“明知”,所以导致侦查机关一般只能靠“反复”给行为人做口供,最后片面的倚重行为人的口供来证明认定主观“明知”。
(2)行为人对被帮助对象是否实施具体犯罪活动并不是明确知道的,而是凭感觉推测、认为被帮助的对象好像、可能会实施犯罪活动。而司法机关则根据行为人口供,就将行为人的这种可能性的认知与帮信罪中的“明知”划上等号,进而认定行为人构成帮信罪。
三、帮信罪银行流水金额怎么算
(一)一般入罪标准的支付结算金额认定标准:
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认定标准如下:
1、上游犯罪经查证属实,达到犯罪程度。
2、支付结算金额必须与已经查证属实的上游犯罪的犯罪金额有关联,一一对应。比如说,信用卡的银行流水为80万,但经查证属实的上游犯罪的犯罪金额只有15万,也就是说,支付结算金额只有15万,达不到帮信罪的入罪标准,因此,不构成帮信罪。
(二)特殊入罪标准的支付结算金额认定标准:
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认定标准如下:
1、不要求上游犯罪达到查证属实的程度。
2、只要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即使无法与上游犯罪的犯罪金额一一对应,或者相对应的金额达不到二十万,也达到入罪标准。比如,信用卡的银行流水为120万元,但能与上游犯罪相对应的查证属实的金额只有15万元,这种情况下,适用特殊入罪标准的支付结算金额认定标准,支付结算金额为120万元,构成帮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帮信罪金额80万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量刑的幅度,就有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以上就是关于帮信罪流水八十万怎么判的相关介绍。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