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构成犯罪时,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不可以撤案。如果经检察院的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院可以作不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猥亵儿童如何认定
(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情节一般的,为拘役六个月。
(二)采用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三)采用暴力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四)对同一妇女强制猥亵或者侮辱,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三个月。
(五)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六)聚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
(七)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
(八)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对同一妇女多次强制猥亵或者侮辱的,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造成被猥亵对象轻微伤的,从重处罚20%。
四、猥亵罪与强奸罪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1、首先,两罪的性质相同。不管是强制猥亵、侮辱罪还是强奸罪,其侵犯的法益都是他人性的自己决定权。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他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方法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换言之,对于本罪中“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应当与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做出相同的解释。
2、其次,两罪手段行为的性质相同。都是因为违背他人意志,而采取强制手段征服他人意志,迫使被害人忍辱屈从。
3、最后,目的行为的差异也非本质性的。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少案件中,暴力本身也可能是猥亵行为。反之某些猥亵行为本身也是暴力行为。
猥亵罪立案后能不能撤案,回答是猥亵罪批捕后不可以撤案。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欲望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的行为。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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