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工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1)因工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经过工伤认定程序,即须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
(2)因工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医疗终结。因工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是在工伤治疗终结,病情稳定后才能提出鉴定申请。
(3)因工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生理功能—工伤致残。即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终结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赔偿中的重要程序,是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实践中,有些工伤职工在非法定鉴定委员会的其他鉴定机构鉴定,去其他鉴定机构鉴定并不符合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规定,其鉴定结论很难被采纳。因此应严格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向具有管辖权的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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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劳动仲裁申请时效。在实践中许多劳动者由于各种原因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因此,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要特别注意不要错过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切忌轻易地放弃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
2、在劳动仲裁程序中也有调解程序,要抓住调解机会。
3、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4、由于诉权只可行使一次,在提出仲裁请求时一定要准确无误。
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应当加大对其劳动保护,不得安排高强度作业,更不能单方面降低工资报酬。如果给女职工少发工资,职工除了去劳动局投诉举报,还能申请劳动仲裁。等女职工生育子女后,其享受产假待遇,在这个期间,原来工资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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