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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布征地告知,告知农民要征地!这里的征地告知,是我们常说的“拟征地公告”,为什么是拟征,而不是征地公告呢因为征地文件还没有报批,先提前预告一下。
公告的内容包括:
征地范围、面积、用途;
补偿方式、标准;
安置途径等。
2、现状调查及确认,确定面积和附着物等通俗一点讲,这个环节就是量地、量房,确定你家被划入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房屋面积、地上青苗、附着物的情况等等。
3、征询听证,农民发表意见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就公告内容征询村委会与村民的意见并记录在册,协调解决。
同时告知申请听证的权利,村民提出听证要求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举行。
很多当事人往往忽略这个听证权,要知道这里听证的是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这两个因素几乎直接关乎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不可不重视。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
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例如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责任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征地补偿方案流程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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