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
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比如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被继承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第1-4项,是必备的材料)
5、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可知农民的宅基地不是属于遗产范围内的个人财产,不能写入遗嘱,则宅基地遗嘱公证无效,具体如上。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民法典中宅基地遗嘱公证是否有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农村房屋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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