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当中该如何支付房屋的款项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买卖合同当中该如何支付房屋的款项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买卖合同当中该如何支付房屋的款项

1.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2.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数额和方式】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

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

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买卖合同签订之后要及时进行预告登记,即使没有拿到房产证也是有效的,别人也不能将房屋再进行二次售卖,如果没有进行预告登记的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法律风险就很大了,对方不诚信将房屋二次售卖的几率就会很大。

所以大家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时来律图网咨询咨询。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没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买卖合同当中该如何支付房屋的款项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8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买卖合同当中该如何支付房屋的款项
一键咨询
  • 136****54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4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7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0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0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4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0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3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0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3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2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0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3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7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买卖合同当中该如何支付房屋的款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买卖合同当中该如何支付房屋的款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逾期支付定金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买卖逾期支付定金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遇到买方逾期付款等违约情形,要及时催促,必要时上诉至,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尤其是文字和录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达到解除合同的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任一方不得随便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的上涨速度很快,房主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况非常普遍,有些房主甚至主动要求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协议。
这种情况下,在审理时,首先审查协议是否具备继续履行条件,以及守约方是否愿意继续履行协议。如果买房是守约方,而且坚持继续履行协议,而且协议也具备履行条件,通常会判决合同继续履行。但是并不是说房主就很难解除买卖合同了,在有些条件下,特别是买方逾期付款的情况下,房主还是有机会终止或解除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买卖合同中运费应当由谁支付?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买卖合同中运费应当由谁支付?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购买二手房交房出现纠纷 地点:张家港 在2017年3月中旬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本人为买方。合同中约定在3月31日前完成过户手续。但是在过户前房东发现原有土地证不符合现有国家规定,因此进行更换,最终在4月27日完成过户相关税费缴纳。买方及并于5月12日拿到过户好的房产证,并立即开始公积金贷款。5月15日到国土局进行抵押手续办理,后因国土局搬迁,导致部分审批拖延,在6月12日拿到审批手续后,进行公积金贷款房款。6月20日尾款直接进入到房东账户。 目前房东扣留钥匙,认为本人办理贷款拖延要求赔付滞纳金。 咨询问题如下: 1.合同中约定在过户后1个月内完成尾款支付,但按照合同中约定,完成过户后,这个事件节点为过户程序开始还是过户后房产证上登记日期,亦或是买方拿新房产证时所缴工本费日期为凭证。 2.购房合同中事件的约定为工作日还是日历日(自然日)。 3.若严格按照合同本人全部尾款支付延期(但是支付延期),但房东扣留钥匙,房东是否有权利要求买方支付按照合同所拖欠时间支付滞纳金? 4.基于3的问题,在本人支付完毕全部购房款项后(但是支付延期),房东扣留钥匙,本人是否已然具有具有权利要求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滞纳金? 5.按照合同,双方均存在履约事件延迟的问题,在要求赔偿方面是否有责任先后顺序? 6.现情况,若本人对该房产(已完成全部过户手续)进行钥匙更换,房屋内(毛坯房,不排除房东放其他东西)物品进行清理,若造成物品损失,本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7.若以房东为按合同交付钥匙进行起诉,要求交付钥匙按照合同赔偿,上述描述条件是否充分。 感谢您的解答,祝您身体健康,万事顺意
[律师回复]
一、买卖双方无贷款: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二、卖方有贷款未还清: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卖方、买房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房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三、买方贷款购房:首先对买方的贷款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买方和贷款公司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7个工作日贷款审核结束后,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卖方放款;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方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四、买卖双方均有贷款:首先对买方的贷款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卖方、买方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卖方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买方和贷款公司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7个工作日贷款审核结束后,买卖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卖方放款;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方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4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尾款支付如何协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买卖合同尾款支付如何协商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如何支付可以参照下列内容:
一、违约金数额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二、可否主张全额违约金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三、是否必须按约定执行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上家如迟延迁出户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下家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真有那么多,最终将违约金调整为每日100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买卖是不是要支付定金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房屋买卖是不是要支付定金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二手房买卖款项支付规范是什么
在购买二手房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房屋所有权:要核实房屋的所有权是否清晰,有没有被抵押或查封等情况。2.擅自搭建部分:要仔细检查房屋是否有擅自搭建的部分,这些部分可能会影响房屋的结构和价值。3.费用结算情况:要确认房屋的费用结算情况,包括物业费、水电费等,避免出现欠费问题。4.资金托管方式:支付首付款时,应采用资金托管方式,将款项先转入托管账户,待手续办完后再转至卖方指定账户,以保障双方的利益。5.合约条款:对于其他争议和纠纷,应根据合约条款进行处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你好 2016年卖粮食,当时只支付我一部分粮款,其余款额,直到今天也没支付,也没有给我写借据,我现在只有当时卖粮食的票据,快3年了,能起诉吗,
[律师回复] 你好,
一、下列情况能够解决公积金全部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本领,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工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工人丧命或被宣告丧命的,工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工人住房公积金的。
二、下列情况能够解决公积金部分提取:
1、工人或其直系亲属买下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出购房事实上支出额度
2、工人或其另一半偿还购房借贷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出当年应偿还的借贷本息额
3、工人或其另一半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事实上支出额
4、工人或其另一半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薪水收入的限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5、缴存人为农民工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6、工人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7、工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出事实上支付的医疗花费总额。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利息吗?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仅不需要支付利息,还可以请求房地产公司返还利息,由于房地产公司违约,导致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需要赔偿买房者的实际损失。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我家在湖南衡阳的一个小县城,这些年来,一直坚持在市里学校周边开奶茶店,渐渐生意好了,有了一定的积蓄,决定买房,但是遇到房屋买卖问题要解决,房屋买卖土地出让金有谁支付呢?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
税费的计算方法
(一)买方
1、契税:二手房交易税费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二)卖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3、土地出让金:二手房交易税费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3%×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4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农村房屋买卖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购买农村房屋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也不要相信村民委员会在涂改后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上加盖公章后涂改就成为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不是证明你对所购农村房屋享有所有权所必需的。 宅基地使用证书是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只有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宅基地使用证书的涂改才是有效的。他人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是违法的,而且,有可能构成犯罪。 当然,最好能让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原宅基地使用证书上改成你的名字或者给你颁发新的宅基地使用证书;如果不能,不必强求。因为从登记制度的设定目的来看,登记的作用在于公示,即世人周知该权利的存在。登记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宣示,而非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必须要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 如果你打算在购买农村房屋以后进行翻建,你只能在原建筑宅基地占地面积范围内翻建,不能扩建到附近耕地面积范围。如果扩建需要占用耕地、田地面积,则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如果未经审批就增加建筑占地面积,则增加的部分就是非法建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买卖合同当中该如何支付房屋的款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