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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触犯抢夺罪的行为人进行刑事立案时,需要对其抢夺的财产数额进行认定,即行为人抢夺的财产数额达到犯罪所在地关于抢夺数额较大的标准。
共有财物或者私有财物都是收到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能随意侵犯。所以抢夺他人财物的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如果具有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500至2000元或者多次抢夺行为等严重情节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抢夺罪刑事立案标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