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案以后公安机关发现之前都属于可以自首的时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自首的情形包括什么?
犯罪之后多久投案算自首,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自动投案必须发生在犯罪嫌疑人尚未归案之前。自动投案的时间跨度大,既可以在犯罪被发觉之前投案,也可以在犯罪被发觉之后投案。但其前提应是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投案。
在下列情形下投案,均可成立自动投案:
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自动投案;
2、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即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
3、犯罪事实己被司法机关发觉,而司法机关出于种种考虑,暂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在此情况下投案;
4、犯罪嫌疑人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
5、司法机关正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犯罪嫌疑人确已准备去投案或在投案途中,被司法机关捕获。这种情况必须符合三个条件才能视为自动投案:
(1)犯罪嫌疑人不仅有准备投案的心理活动,而且要有准备投案的行为表现;
(2)在去投案途中被捕时,能提供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是去司法机关或有关单位投案;
(3)犯罪嫌疑人所交代的准备投案的事实,必须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
三、自首的认定时间有限制吗?
1、自首的时间没有限制。
2、犯罪行为发生以后,在被抓获之前主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如实供述罪行、听候处理的行为都可被认定为自首。
3、主动投案的时间既可以是犯罪事实被他人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罪事实被他人察觉之后。
4、特别自首是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嫌疑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犯罪行为。
犯罪多久算自首,答案是在被公安司法机关抓获归案前都算,自首属于我国的刑事处罚的一种法定的量刑情节,如果是行为人存在自首的情节的,一般都会被减轻处罚。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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