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交强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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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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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申请交强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申请交强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交通事故至伤交强险赔多少钱有上限的要求的,交强险是驾驶司机在购买车辆的时候,我国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个险种。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或者自己受伤情况出现的交强险可以就事故的实际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来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缴纳交强险能够最大程度上减轻肇事方的损失。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交通事故至伤交强险赔多少钱有上限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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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啥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如果强制执行申请权是继承获得的,应当提交证明自己满足具有继承资格的证据。本文是关于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啥材料的问题的相关整理,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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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带上执行申请书、身份证、生效的法律文件,包括一审判决书或者仲裁裁定书等,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还需要提供一份授权委托书,另外,申请人还应当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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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扩展资料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条件: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法律文书 又称执行文书。人民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法定期限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清偿顺序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
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
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
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强奸的证据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只要有证据证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都构成罪。
认定罪中的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
“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
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不能都视为。行为人利用其与被害妇女之间特定的关系,迫使就范,如养(生)父以虐待、克扣生活费迫使养(生)女容忍其奸淫的或者行为人利用职权,乘人之危,奸女的,都构成罪。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不定为罪。
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认定罪的相关证据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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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执行书;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及生效证明;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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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案件中的立案证据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事实,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2.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为直接主体,其证据较为直观。 3.发现场遗留的物证:如或可证明有性行为发生的场物品类证据,如 遗留有嫌疑人、受害人精斑、血迹、毛发或者体液混合物的避孕套、床单、被套、枕巾、枕套、纸巾等物品,这类物证一般需要结合鉴定结论予以印证。 4.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如被撕扯破的衣物、衣扣等;遗留的刀具、棍棒等凶器等。 5.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 6.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麻醉剂的现象,此类物证也 需要结合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 二、罪立案的条件 (一)立案的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二)立案的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罪立案, 首先要有犯罪事实, 其次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所需要的证据主要是为了证明有行为的存在,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行为人存在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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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罪是公诉案件,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立案是刑事诉讼开始的必经环节,如果公安机关要立案,需要有证据证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罪立案所需要的证据 案件中的立案证据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事实,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2.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为直接主体,其证据较为直观。 3.发现场遗留的物证:如或可证明有性行为发生的场物品类证据,如遗留有嫌疑人、受害人精斑、血迹、毛发或者体液混合物的避孕套、床单、被套、枕巾、枕套、纸巾等物品,这类物证一般需要结合鉴定结论予以印证。 4.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如被撕扯破的衣物、衣扣等;遗留的刀具、棍棒等凶器等。 5.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 6.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麻醉剂的现象,此类物证也需要结合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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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执行书;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及生效证明;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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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要向申请强制执行,并不是只需要提交一纸判决书就可以的。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明确规定,权利人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行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接待人员会对口头申请制作笔录,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但如果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约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2、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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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扩展资料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条件: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法律文书 又称执行文书。人民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法定期限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清偿顺序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
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
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
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扩展资料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条件: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法律文书 又称执行文书。人民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法定期限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清偿顺序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
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
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
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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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1、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2、案件主办人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3、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4、有的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填写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状况情况表。如果你不知道,一律填写“不详”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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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扩展资料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条件: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法律文书 又称执行文书。人民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法定期限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清偿顺序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
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
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
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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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的证据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案件中的立案证据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事实,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2.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为直接主体,其证据较为直观。 3.发现场遗留的物证:如或可证明有性行为发生的场物品类证据,如 遗留有嫌疑人、受害人精斑、血迹、毛发或者体液混合物的避孕套、床单、被套、枕巾、枕套、纸巾等物品,这类物证一般需要结合鉴定结论予以印证。 4.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如被撕扯破的衣物、衣扣等;遗留的刀具、棍棒等凶器等。 5.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 6.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麻醉剂的现象,此类物证也 需要结合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 二、罪立案的条件 (一)立案的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二)立案的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罪立案, 首先要有犯罪事实, 其次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所需要的证据主要是为了证明有行为的存在,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行为人存在主观故意。
法院强制执行要带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强制执行要准备如下材料: (一)经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的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者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二)生效的法律文书。 (三)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代表单位申请执行的,还应携带好营业执照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 (四)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如,如果作为申请人向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申请执行的,则应当再提供该辖区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以及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扩展资料: 一、向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二、申请执行时间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下列时间段到期前向申请执行,但符合法律规定的中止、中断情形的除外: (一)法律文书规定履行的,从该时间的最后一日起的两年内。 (二)如果是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时间的最后一日起的两年内。 (三)没有规定履行时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的两年内。 (四)法律文书要求义务人不做某种事情(履行义务)的,则从其违反该规定时起的两年内。除上述一般情况,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还有一些另外规定。如,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时限仅为一年(公民为申请执行人的)或者一百八十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执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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