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强制报废的程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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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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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车辆强制报废的程序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车辆强制报废的程序有哪些

1、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A、《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2、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3、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驾驶拼装或者报废的车辆,属于交通违法行为,由交通管理部门没收车辆并强制报废。对驾驶者处200-2000元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在日常生活中,就算车辆强制报废,违章也需要处理而不会自动消除。因为强制报废指的是车,而违章算在人头上。违章记录会一直跟着车主的。并且如果违章没有处理完,也无法完成车辆牌照注销手续。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车辆强制报废的程序有哪些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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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强制报废的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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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强制报废的程序有哪些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车辆强制报废的程序有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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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辆报废程序怎么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车管所大厅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报废单》,同时提交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保留原号牌需先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2、车管所档案室查档审核《机动车报废单》,审核合格后电话通知领取《机动车报废单》。
3、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将机动车送交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同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不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报废单》。
4、民警查验机动车,查验被报废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确认车辆五大总成(车身/车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后桥)是否齐全,合格的由民警出具《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5、车辆销毁要求,民警负责进口机动车、校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低速汽车、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报废监销,其他车辆由报废回收企业自行销毁。
6、车辆销毁后,报废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由报废回收企业工作人员将以下资料送交车管所14号窗口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行驶证、机动车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不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报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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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强制报废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车辆被强制报废如何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车辆被强制报废怎么办
如果车辆确定达到法定报废标准的,应当被强制报废,如果对此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强制报废的情形:
一是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是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是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其中,第一条“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主要针对的是营运车辆。在新规中,对营运车辆规定了明确的使用年限。比如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年限为9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小型教练载客汽车,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年限为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2年;其他摩托车、公交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3年。
在车辆报废程序当中,车管部门还有“监销”的环节,也就是每报废一批车辆,车管所的民警会到回收公司,核对每辆报废车子的相关信息,确保销毁的报废车辆准确。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就遇到了车管所河西分所的民警正在双回公司“监销”一批报废出租车,这批出租车的车顶已被切割,不能再流回市场。
国家会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进行引导报废。比如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公里,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公里后,交管部门会视车况对车主提出报废建议。
车辆被强制报废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车辆被强制报废怎么办 如果车辆确定达到法定报废标准的,应当被强制报废,如果对此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强制报废的情形: 一是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是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是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其中,第一条“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主要针对的是营运车辆。在新规中,对营运车辆规定了明确的使用年限。比如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年限为9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小型教练载客汽车,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年限为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2年;其他摩托车、公交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3年。 在车辆报废程序当中,车管部门还有“监销”的环节,也就是每报废一批车辆,车管所的民警会到回收公司,核对每辆报废车子的相关信息,确保销毁的报废车辆准确。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就遇到了车管所河西分所的民警正在双回公司“监销”一批报废出租车,这批出租车的车顶已被切割,不能再流回市场。 国家会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进行引导报废。比如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公里,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公里后,交管部门会视车况对车主提出报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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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强制报废的程序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车辆强制报废的程序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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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辆被强制报废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车辆被强制报废怎么办 如果车辆确定达到法定报废标准的,应当被强制报废,如果对此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强制报废的情形: 一是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是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是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其中,第一条“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主要针对的是营运车辆。在新规中,对营运车辆规定了明确的使用年限。比如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年限为9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小型教练载客汽车,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年限为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2年;其他摩托车、公交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3年。 在车辆报废程序当中,车管部门还有“监销”的环节,也就是每报废一批车辆,车管所的民警会到回收公司,核对每辆报废车子的相关信息,确保销毁的报废车辆准确。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就遇到了车管所河西分所的民警正在双回公司“监销”一批报废出租车,这批出租车的车顶已被切割,不能再流回市场。 国家会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进行引导报废。比如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公里,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公里后,交管部门会视车况对车主提出报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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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报废车辆不报废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强制报废车辆不报废应该怎么样办问题解答如下, 车辆是有使用年限的,到了特定时间需要进行报废,有些车辆没有按时年审的话,交通部门会对该车做出强制报废的处罚。强制报废的时候驾驶员就要将车开去报废了,但有些人不肯报废,那么强制报废车辆不报废怎么办?
强制报废车辆不报废怎么办
首先,养路费用会继续发生,并加收高额的滞纳金。车辆到了报废期后,一些车主既不对车辆进行年度审验,也不再给车辆缴纳任何费用。“反正是到了报废期,还缴什么费用!”一些车主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不去给车辆办理报废手续,这时车辆的各项费用还是会继续发生,如果不按期缴纳,尤其是养路费用,还会产生高额的滞纳金,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车辆外借,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车辆没有报废,车辆登记的信息还是原车主的信息,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原车主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车主还要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再者,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各种机件老化,极易发生各种意外交通事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车辆到达报废期后,刹车、转向、线路等各种机件老化,存在很多隐患,轻者会发生抛锚,重者会发生自燃、爆胎、刹车失灵等严重事故,给自己和他人人身、财产带来危害。
因此来说,车辆达到报废期后,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机动车报废手续应这样办理:
对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应带着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号牌、行车证和原车,
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郑州地区的报废机动车到河南中联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省金回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三家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这三家机动车回收企业都派驻有监销民警常驻办理,联系电话:68903820),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再购车办理新车入户,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这项规定已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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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强制报废年限
1. 非营运小型和微型汽车: 无明确期限,需通过年度安全检测。 2. 出租车: 报废年限为8年。 3. 运营性质的大型和中型汽车: 报废年限为20年。 4. 轻型客车和微型货车: 报废年限分别为12年和15年。 5. 半挂牵引车: 报废年限为15年。 6. 大型和中型旅游巴士及公路客运车辆: 报废年限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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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辆被强制报废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车辆被强制报废怎么办 如果车辆确定达到法定报废标准的,应当被强制报废,如果对此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强制报废的情形: 一是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是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是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其中,第一条“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主要针对的是营运车辆。在新规中,对营运车辆规定了明确的使用年限。比如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年限为9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小型教练载客汽车,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年限为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2年;其他摩托车、公交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3年。 在车辆报废程序当中,车管部门还有“监销”的环节,也就是每报废一批车辆,车管所的民警会到回收公司,核对每辆报废车子的相关信息,确保销毁的报废车辆准确。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就遇到了车管所河西分所的民警正在双回公司“监销”一批报废出租车,这批出租车的车顶已被切割,不能再流回市场。 国家会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进行引导报废。比如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公里,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公里后,交管部门会视车况对车主提出报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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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强制报废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车辆被强制报废怎么办 如果车辆确定达到法定报废标准的,应当被强制报废,如果对此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强制报废的情形: 一是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是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是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其中,第一条“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主要针对的是营运车辆。在新规中,对营运车辆规定了明确的使用年限。比如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年限为9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小型教练载客汽车,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年限为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2年;其他摩托车、公交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3年。 在车辆报废程序当中,车管部门还有“监销”的环节,也就是每报废一批车辆,车管所的民警会到回收公司,核对每辆报废车子的相关信息,确保销毁的报废车辆准确。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就遇到了车管所河西分所的民警正在双回公司“监销”一批报废出租车,这批出租车的车顶已被切割,不能再流回市场。 国家会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进行引导报废。比如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公里,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公里后,交管部门会视车况对车主提出报废建议。
车辆被强制报废后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车辆被强制报废怎么办 如果车辆确定达到法定报废标准的,应当被强制报废,如果对此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强制报废的情形: 一是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是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是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其中,第一条“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主要针对的是营运车辆。在新规中,对营运车辆规定了明确的使用年限。比如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年限为9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小型教练载客汽车,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年限为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2年;其他摩托车、公交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3年。 在车辆报废程序当中,车管部门还有“监销”的环节,也就是每报废一批车辆,车管所的民警会到回收公司,核对每辆报废车子的相关信息,确保销毁的报废车辆准确。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就遇到了车管所河西分所的民警正在双回公司“监销”一批报废出租车,这批出租车的车顶已被切割,不能再流回市场。 国家会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进行引导报废。比如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公里,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公里后,交管部门会视车况对车主提出报废建议。
强制执行听证程序的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的听证程序是如何的 为了保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将执行听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听证准备 (一)向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异议书。 (二)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或 第三人对提出的主张或理由如实提供相应证据。 (三)执行员在听证前七日内传唤、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异议人,告知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以及听证庭组成人员。 (四)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在听证前三日相互交换证据。 (五)执行员三人组成执行合议庭,其中一人为主持人, (六)听证开始前,主持人分别核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异议人或执行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审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权限。 2、听证调查 (一)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听证人有申请回避、主张权利、陈述事实、举证、反驳、辩论的权利和必须遵守听证秩序的义务,向听证参与人讲明提供虚假证据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异议人主张权利,陈述事实,举证说明。 (三)申请执行人陈述事实,对异议人、被执行人的陈述提出承认或否认的意见,并提供证据。 (四)被执行人陈述事实,对异议人的意见提出异议,进行反驳,并提出相关事实和证据。 (五)异议人出示证据,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进行质证;申请执行人出示证据,异议人、被执行人进行质证;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对异议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异议人对申请人、被执行人、异议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主持人出示调查收集的证据,申请人、被执行人、异议人进行质证。 3、听证辩论 (一)按异议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申请执行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被执行人或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顺序发言。 (二)按发言顺序相互进行辩论。 (三)听证辩论终结时,根据自愿、公平原则,允许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 4、合议裁决 合议庭对双方质认的证据进行认证,认定案件事实,作出处理决定。 第一,对是否应予执行及如何执行作出裁定。 第二,执行异议成立的,返还已执行的案外人财产或裁定中止执行;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异议。 第三,符合变更、追加条件的,裁定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 执行听证的全部内容,应由书记员记录在卷,交听证参与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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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多少年强制报废?
根据规定,私人机动车主要包括5座豪华轿车和7座豪华越野车,不包括运营性质的小型或微型汽车。 对于非营利性质的此类汽车,无明确使用寿命限制,但当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需遵循国家报废政策进行引导性报废。 若使用年限超过15年但行驶里程未满60万公里,需每年接受两次年度检查,不符合标准则强制执行报废。 租赁公司车辆使用年限通常限定为8年,到期后进行引导性报废。 对于商用货车及客车,皮卡车使用年限为15年,到期后进行引导性报废。 中型出租客运汽车及重、中、轻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均为15年,到期后进行强制性报废。 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2年,到期后同样受引导性报废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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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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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强制报废怎么办
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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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车辆报废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事故车辆报废流程是什么
当事人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委托书,让物价管理部门或具有鉴定资质的部门作车辆评估报告,也就是当事人的车辆损失鉴定书,当事人的车辆估价值多少钱,然后才能按价索赔。当事人要办理车辆报废到时你就凭判决书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2)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总成”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下的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转向器、车架。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另外,机动车报废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呢?
(一)《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
(二)《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除外)。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二块车辆号牌。
(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下同)、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个人车辆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被交警强制报废车辆要怎样办
[律师回复] 对于被交警强制报废车辆要怎样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驾驶报废车辆交警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报废汽车拥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家用小型轿车,无强制报废年限。家用的非运营的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年限为:使用6年以内,两年检验一次;使用6年至15年,一年检验1次;使用15年以上,一年检验2次。如果检验合格可继续驾驶。第21年起,每3个月检验1次。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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