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肥西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乘以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乘以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除以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2、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政府征收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
2、征询村民意见
应当告知他们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实地调查与登记
4、一书四方案
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完前三个步骤的工作之后,根据征询、听证、调查与登记的具体情况,拟定出正式的一书四方案.
5、张贴征地公告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作出征地批准文件并下发给征收土地的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之后,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地公告。
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张贴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土地补偿登记
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三、征收的方式有哪些
1、查账征收
适用于账簿、凭证、会计核算等会计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实事求是、准确核算生产经营情况的纳税人。
2、核定征收
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信息的,税务机关采用特定方法确定其应纳税收入或者应纳税额,具体包括以下三种:
(1)查定征收,适用于生产规模小、账簿不完善、产品分散、税源分散的小工厂、小车间。
(2)查验征收,适用于城乡集贸市场临时经营者和机场、码头经销商的税收。
(3)定期定额征收,指一些营业额和收入无法准确计算的小规模工商户。经自报评议后,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时期内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实行多税种联合征收。
3、委托代征
为了解决税务专管员不足的问题,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委托其他部门和单位执行税收任务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上文中主要对肥西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作出了介绍。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