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立案有什么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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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具体立案有什么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具体立案有什么标准

1、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

(1)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2)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的;

(3)在偷越国(边)境时对执法人员施以暴力、威胁手段的;

(4)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恶劣影响的;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为逃避刑罚偷越国(边)境的;

(2)以走私/贩毒等犯罪为目的偷越国(边)境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聘用外国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有关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外国人有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七十九条

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如果外国人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入境手续后,利用非法的手段来实行非法入境后也是属于违法我国法律的行为,这一行为不仅会破坏出入境的规定,同时也不利于出入境的统计,如果非法入境的当事人的涉案情节过于严重,不仅会扣除罚金,同时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具体立案有什么标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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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最近想要招聘一部分新员工,正好我是负责人力资源这块,请问集体合同的订立,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
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
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
项书面协议。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
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
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
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
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第五十四条规定,集体
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
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因此,根据《集体合同规定》规定的集体合同签订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确定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 人,并确定1
名首席代表。
二、进行集体协商。经集体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的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三、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审议通过。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
员工出席,且须经出席的代表或员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四、首席代表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
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五、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
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六、向全体人员公布。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当自生效之日起以适当的形式向全体人员公布。
以上就是集体合同的订立,具体有什么规定的回答,你可以参考一下。
你好,我经同乡介绍去一家公司上班,现在要签订集体合同,对这方面不是很清楚,请问集体合同订立程序,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
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
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
项书面协议。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
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
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
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
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第五十四条规定,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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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根据《集体合同规定》规定的集体合同签订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确定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 人,并确定1
名首席代表。
二、进行集体协商。经集体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的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三、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审议通过。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
员工出席,且须经出席的代表或员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四、首席代表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
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五、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
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六、向全体人员公布。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当自生效之日起以适当的形式向全体人员公布。
以上是我对集体合同订立程序,具体有什么规定的问题答复,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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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订立的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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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应当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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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分立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
  此与公司合并类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
二、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
  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股东会决议通过方案时,特别要通过公司债务的分担协议,即由未来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担原公司债务的协议。为了保证分立方案的顺利执行,应当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分立方案。该授权包括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分立申请、编制其他相关文件等事项。
三、董事会编制公司财务及财产文件
  根据《公司法》第176条的规定,公司分立时应当进行财产分割。为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经股东会授权后,应当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四、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
  此与公司合并须经政府主管机关批准的规则在本质上相同,即公司分立应以政府批准为前提。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同
五、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
企业分立的具体分类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企业分立? 企业分立是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母公司的股东,形成与母公司股东相同的新公司,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从母公司中分立出来。 二、企业分立的分类是什么? 从不同的角度,可将企业分立业务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按照企业分立后组织形式的变化,可以分为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1.存续分立。 存续分立是指企业分立后,被分立企业仍存续经营,并且不改变企业名称和法人地位,同时分立企业另行注册登记。如果设被分立企业为A,分立企业为B;则这种分立结果为A→A+B。 存续分立与整体资产投资有相似之处,两者都是从原企业中分离出一部分资产另行设立一家公司,原企业继续经营。其区别在于:存续分立后,分立企业的股份由被分立企业的股东持有,分立企业与被分立企业是“兄弟关系”;而整体资产投资业务中,投资方(类似于“被分立企业”)投资设立的新公司(类似于“分立企业”)的股份由投资方部分或者全部持有,两者间是“母子关系”。 2.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也称解散分立)则是将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被分立企业依法注销。如果设被分立企业为A,分立企业为B、C,即A→B+C。 这种分立形式较少,除非被分立企业的名称已无保留的必要;或者是因为企业分立后,被分立企业规模、性质等方面发生变化,使得它难以保留原有的名称;也有可能是企业希望通过分立重组,脱胎换骨,树立全新的企业形象。 (二)按照企业分立时股权变化情况,可以分为让产分股式分立、让产赎股式分立和让产扩股式分立。 1.让产分股式分立。 让产分股式分立是指将被分立企业没有法人资格的业务分部等分立出去,设立新的公司,将新公司的股权按比例分配给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股东,同时,全部股东在被分立企业的股本按比例减少,有时也可能保持不变,后面一种情况可能出现于被分立企业的净资产远远大于注册资本。 2. 让产赎股式分立。 让产赎股式分立是指将被分立企业没有法人资格的业务分部等分立出去,设立新的公司,将新公司的股权分配给被分立企业的部分股东,换回其在被分立企业的股份,从而使这部分股东在被分立企业不再保有股份。 3. 让产扩股式分立。 让产扩股式分立是指将被分立企业没有法人资格的业务分部等分立出去,设立新的公司,新公司的股权可能是按比例分配给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股东,也可能是分配给被分立企业的部分股东。但不管是那种形式,分立后的企业同时还吸收部分新股东的投资。 三、企业分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分立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分立成功必然要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主要有: 1.公司主体的变化,涉及公司的解散、变更和新设。 在新设分立形式中,原公司解散,新公司设立。在派生分立形式中,原公司存续,但主体因股东、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而必须进行变更,新公司设立。 2.股东身份及持股额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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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数额3000元,就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只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诈骗财物的行为,无论是私人财物还是公有财物,只要金额较大即会入刑立案。具体诈骗案立案标准是什么,若对于该问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阅读本文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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