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是如何计算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是如何计算的问题带来帮助。
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是如何计算的

想要知道如何计算违法所得,第一步是需要弄清楚何为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财产。对违法所得的没收,本质上是一种追缴,而不是违法行为人因实施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

没收违法所得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

(2)以政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名义进行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

(3)未经资格认定,或未通过年度检查,擅自从事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

(4)未经审批擅自进行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或者未按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

(5)经过批准进行的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未标明批准机关、批准文号、自愿性调查的。

关于行政处罚这个方面我们国家《行政处罚法》对此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相关的行政机关在一定的幅度范围之内是享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权力的,但是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时候,也必须要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以及合乎法的目的的原则来进行处理。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是如何计算的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7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是如何计算的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4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3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2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0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8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6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46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2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6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0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2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4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8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是怎样计算的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是怎样计算的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行政类
家政服务行业的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家政服务行业的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1]51)号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时,须注意以下内容:家政服务企业,是指在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经营范围中包括家政服务内容的企业。家政服务,是指婴幼儿及小学生看护、老人和病人护理、孕妇和产妇护理、家庭保洁(不含产品售后服务)、家庭烹饪。1依法与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在该企业为其按月足额缴纳国家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对已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或者下岗职工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服务员,如果本人书面提出不再缴纳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出具其所在乡镇或原单位开具的已缴纳相关保险的证明,可视同家政服务企业已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3家政服务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向其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弄虚作假,取消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家政服务企业凡弄虚作假骗取本通知规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除根据现行规定经行处罚外,自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起取消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5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家政服务行业的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家政服务行业的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1]51)号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时,须注意以下内容:家政服务企业,是指在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经营范围中包括家政服务内容的企业。家政服务,是指婴幼儿及小学生看护、老人和病人护理、孕妇和产妇护理、家庭保洁(不含产品售后服务)、家庭烹饪。1依法与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在该企业为其按月足额缴纳国家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对已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或者下岗职工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服务员,如果本人书面提出不再缴纳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出具其所在乡镇或原单位开具的已缴纳相关保险的证明,可视同家政服务企业已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3家政服务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向其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弄虚作假,取消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家政服务企业凡弄虚作假骗取本通知规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除根据现行规定经行处罚外,自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起取消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是怎样计算的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是怎样计算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行政类
慈善机构的税收与所得的优惠政策?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在慈善事业的各种激励机制中,税收政策是最为有效的政策杠杆,是《慈善法》在税收优惠政策上的重大突破和亮点,是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慈善捐赠的有力措施。三是对受益人的税收优惠。《慈善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并且,准予在三年内结转税收优惠额度。”四是对扶贫济困慈善活动的特殊优惠。《慈善法》对税收的优惠包含了多个方面:一是对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股权和知识产权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慈善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另外,慈善法还规定了免征行政事业性费用的优惠政策。该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慈善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明确了无论是境内捐赠还是境外捐赠:“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都依法享有税收优惠。为落实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对捐赠财产的税收优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慈善机构的税收和所得由什么政策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在慈善事业的各种激励机制中,税收政策是最为有效的政策杠杆,是《慈善法》在税收优惠政策上的重大突破和亮点,是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慈善捐赠的有力措施。r三是对受益人的税收优惠。《慈善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并且,准予在三年内结转税收优惠额度。”r四是对扶贫济困慈善活动的特殊优惠。《慈善法》对税收的优惠包含了多个方面:r一是对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股权和知识产权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慈善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r另外,慈善法还规定了免征行政事业性费用的优惠政策。该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慈善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明确了无论是境内捐赠还是境外捐赠:“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都依法享有税收优惠。为落实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r二是对捐赠财产的税收优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是怎样计算的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是怎样计算的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行政类
产品质量法关于没收违法所得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消费者的社会监督权利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 ;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 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社会组织主要指各 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二、销售者必须对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 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三、消费者有权要求获得损害赔偿
《产品质量法》第44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 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 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 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用等。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 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四、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方式
《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产品质量纠纷,也可以请社会团体、行 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还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引发问题,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这里的产品质量问题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即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要求(称为默示保证条件),或不符合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作出的保证和 承诺(称为明示担保条件)。如国家法律规定,产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具备应有的使 用性能。还有很多产品都有产品说明、产品标签、广告、样品等,只要生产者、销售者以上 述任何一种方式表明了产品的质量,消费者就可以此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只要认定产品与 其说明名不符实,就可以判定产品质量有问题。另一类是产品存在缺陷,并使消费者造成了 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表明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赔偿 该产品损失,还有权要求赔偿该产品造成的其他损失。
五、损害赔偿的有关时限规定
消费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 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 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消费者在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后,应及时向,以免丧失诉权。
请求赔偿的权利又叫请求权,指的是消费者因产品缺陷受到损害后,要求侵权人(包括生产 者、经销者)给予赔偿的权利。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5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慈善机构有没有税收和所得由的优惠政策?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在慈善事业的各种激励机制中,税收政策是最为有效的政策杠杆,是《慈善法》在税收优惠政策上的重大突破和亮点,是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慈善捐赠的有力措施。r三是对受益人的税收优惠。《慈善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并且,准予在三年内结转税收优惠额度。”r四是对扶贫济困慈善活动的特殊优惠。《慈善法》对税收的优惠包含了多个方面:r一是对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股权和知识产权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慈善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r另外,慈善法还规定了免征行政事业性费用的优惠政策。该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慈善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明确了无论是境内捐赠还是境外捐赠:“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都依法享有税收优惠。为落实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r二是对捐赠财产的税收优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机关单位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我国行政机关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应当由实际工资减去五险一金再减去相应的扣除项目减下来的工资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扣除数,就是机关单位个人所得税应该缴纳的部分,实际发的工资要把一切该扣除的扣除。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律师回复]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出租非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举例说明
1.按月收取租金例1某省会城市居民王某出租自有商铺取得月租金收入63000元,当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29×4%=11428,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
2.按年收取租金例2某省会城市居民王某出租住房应缴纳增值税=63000÷(1+5%)×5%=3000(元)应缴纳城建税及附加=3000×(7%+3%+2%)=360(元)应缴纳房产税=63000÷(1+5%)×12%=60000×12%=7200(元)应缴纳印花税=60000×0。不含增值税收入=300000÷(1+5%)=28571
4.1%=6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3000÷(1+5%)]×(1-20%)×20%=8380.57÷12)×(1-20%)×10%×12=21942,租金为30万元。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29÷,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乘以适用税率得出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再乘以租赁月份数,得到该笔租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85714,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
1.5%,若上述案例年租金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超过3万元,则要缴纳增值税,相关个人所得税计算结合例1和例2,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29(元)房产税=285714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两处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怎么算
两处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分两种,一种是两处取得的收入均为工资所得,则应由雇用单位在支付个人工资时,按照规定扣除费用。一种是取得的两份收入,一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另一份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则应分别按两个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0w+浏览
2016年企业所得税计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可作纳税调减处理。但不包括当年未实际发生而在次年取得发票的预提费用。
(三)房地产企业预提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票),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及谨慎性原则,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无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可税前扣除2016年所得税费用怎么算,预付下一年度的租金应计入下一年的成本费用,本年度不允许税前扣除、预提未实际使用或上缴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不允许税前扣除,年底按每辆1万元计提售后服务费。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
(五)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与生产经营有关且符合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属于不确定的支出,不能在当年税前扣除。例如,某2013年销售汽车100辆。
(二)计提的工资,与企业取得应税收入直接相关,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费用能可靠计量,在发生的所属期税前扣除。同时,还要注意《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5号)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合法、相关。而对其他预提成本费用能否扣除、如何扣除,待取得有效凭证时,应在该项成本,后付跨期租赁费是可以预提并税前扣除的。但要注意。也就是说,预提费用确实已实际发生(证据,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准予税前扣除。如证券行业风险准备和投资者保护基金、中国银联特别风险准备金、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以及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保险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及五项准备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赔偿准备等。三,并未明确规定,纳税人莫衷一是,往往成为汇算清缴的“老大难”,待下年实际发生维修服务时冲减预计负债。那么该计提的300万元销售费用在汇算清缴时要作纳税调增,待实际发生时再作纳税调减;——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纳税年度内税前扣除,且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税前扣除有限额规定。
一、政策解析预提费用税前扣除应符合税法规定的真实、福利费,职工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应在实际发生时扣除。对于账面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合理、确定性和权责发生制等原则、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企业据实计提的银行贷款利息会计上计入财务费用和应付利息,属于确定的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和负债,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允许税前扣除。
(二)计提的弃置费用弃置费用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法律,按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取得相关成本、费用合法有效凭证的,应作纳税调增处理,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所得税费用的计算有两种方法,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不能税前扣除的预提费用
(一)售后服务费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与销售产品相关的支出应在发生时税前扣除。售后服务费作为预提费用若尚未发生、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计提销售费用300万元。注意,如预提未发放的工资:——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因此、费用实际发生的年度追补确认。
二、可税前扣除的预提费用
(一)银行贷款利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
(四)预提的后付跨期租赁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一些预提成本费用税前扣除作出了具体规定:一种是倒挤的: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另一种是直接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注意:此处有一个前提,就是不存在预期的税率变动:预提费用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处理目前,如果存在预期的税率变动则不能这样直接计算。结论:暂时性差异是不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因为: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5%+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5%-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5%+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扩展阅读。如果年末应付职工薪酬若有余额,应进行纳税调增,待下年实际发放时调减。
(三)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及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依据会计准则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坏账准备(金融、保险机构除外)未经财政部、税务主管部门核定不允许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应作纳税调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是如何计算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