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达到“情节严重”,具体情形如下: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二、帮信案件的线索来源有哪些?
帮信案件的线索来源包括警方合作单位(银行、快递等)的举报、同行或者相关人员的举报等。
1、警方合作单位(银行、快递等)的举报
比如银行工作人员近年来基本都接受过一定的防诈骗培训,当看到某人经常大额取款转账,大量开立账户等异常行为时,就会将线索提供给警方,警方通过系统查询,综合分析可疑人员从而对其进行追踪布控。同样快递人员发现某人经常寄送或者接收装有大量银行卡,手机卡等包裹等异常行为也会提供给警方。
2、同行或者相关人员的举报
被捕的同行向警方供出其他同行,或者相关知情人的举报。
3、警方的大数据和技术分析
对于一个曾经接触过相关核心技术的犯罪行为人,肯定不会透露具体什么技术手段和分析方法。现在的技术手段也是非常先进,不断更新。每一起诈骗案件都会及时录入系统,一个诈骗集团不可能只做一起案子,每一起案子发生后录入系统进行综合分析,警方多部门联动,已经掌握了大量的帮信人员重要信息,这也是目前破获帮信案件的最主要渠道之一。
三、涉嫌犯帮信罪者被监外执行后还可以被收监吗?
1、涉嫌犯帮信罪者被监外执行后不一定可以被收监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2、监外执行有两种情况:
(1)民法院在判决前,发现被告人具有法定的监外执行的条件,在判决时候直接决定监外执行;
(2)狱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在监内服刑的罪犯具有监外执行法定的条件的,报请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监外执行。
3、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就属于帮信罪的严重情节,以上就是关于帮信罪其他情节严重行为如何理解的相关介绍。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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