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和侵权法律关系的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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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工伤保险和侵权法律关系的区别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工伤保险和侵权法律关系的区别

一、工伤保险和侵权法律关系的区别

1、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

2、工伤职工申请待遇审批需填写《工伤职工待遇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百资料:

(1)工伤认定(鉴定)结论。

(2)经审批的《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

(3)工伤职工的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

(4)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及医药处方。

(5)工伤职工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6)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证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3、工伤职工因度伤情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或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专科或三级医院出具转诊转院意见,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审核批准。

以上就是对“人身损害和工伤可以兼得吗”所进行的解答,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工伤可以与人身损害赔偿兼得,但工伤不再赔偿医疗部分;

并非第三人侵权的,不可兼得。

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律图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二、工伤赔偿的要求有什么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职工(包括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赔偿是以工伤等级为基础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获得,要按照法定的赔偿项目支付赔偿款,若是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赔偿的费用需要用人单位自行支付,可以给劳动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和误工费。

对于工伤保险和侵权法律关系的区别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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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与违法责任的区别与联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侵权责任与违法责任的区别与联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若无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在现代社会,“不侵害他人”是任何一个民事主体所应遵守的普遍性义务,没有合法依据或者法律授权,不得损害他人的民事权益,否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里的违法行为既包括作为,也包括。在多数情况下,行为人都是因为对他人的民事权益实施了积极的加害行为而承担侵权责任,比如殴打某人,盗窃某人财物,侵犯某人的著作权等。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侵权责任大部分是因为行为人的作为而产生的。但是,在一些情况下,行为人负有积极保护他人的义务,此时行为人的也有可能产生侵权责任。比如,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就属于产生的侵权责任。侵权是行为人应当履行某种法定作为义务而未履行该义务而产生的,若没有法定作为义务,行为人的并不构成侵权。这种法定作为义务可能是某一法律明确规定的,可能是某人先前的危险行为产生的,还可能是基于当事人约定而产生的,等等。侵权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范畴要比侵权行为宽泛,包括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而民事违法行为又包括侵害他人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简称侵权行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简称违约行为;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的行为,即既不属于侵权又不属于违约的其他民事违法行为,如取得不当得利有义务返还而不返还,又如接受遗赠而又不履行遗嘱所附义务等。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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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区别与联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区别与联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主要体现在:  
1.归责原则的区别。我国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未按约履行义务,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2.举证责任不同。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在一般侵权责任之中,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有无过错问题举证,而在特殊的侵权责任中,应由加害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过,在合同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义务内容的区别。合同的义务内容往往是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和利益关系确定的但是,在侵权行为中,不存在着法定的义务内容由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决定的问题。  
4.诉讼时效的区别。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来看,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一般适用2年的时效规定,但因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但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延付或者拒付租金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情况下,则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规定。  
5.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不同。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违约是否造成损害后果,不影响违约金责任的成立。但是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  
6.责任形式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112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侵权责任不可能通过此种办法来解决。  
7.责任范围不同。合同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来说,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  
8.对第三人的责任不同。在合同责任中,如果因第三人的过错致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人首先应向债权负责,然后才能向第三人追偿。  
9.诉讼管辖不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同被住所地或者合同履生地人民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而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侵占罪和盗窃罪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侵占罪和盗窃罪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都是侵犯财产类型的案件,都是规定在刑法第二编分则第五章的侵犯财产罪罪名下,可见二者都是侵犯财产类型的罪名。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所谓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从犯罪的构成要件看
1.主体上,职务侵占罪要求的是特殊主体,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盗窃罪所要求的是一般主体。即一般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只有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职务侵占罪所指的主体,利用职务这一特殊主体构成,是两罪最明显的区别之一。
2.客体上,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不仅侵犯了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同时又侵犯了公司、企业法人的所有权。而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因此,两罪对所侵犯的对象是自己持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还是公私财物,这是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所侵犯的客体的区别,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从范围上来说是要小于盗窃罪所侵犯的客体范围。
3.客观方面上,职务侵占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董事、监事、职工或其他企业的职工,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但职务侵占罪之“侵占”有其特殊的含义,它是指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将自己本来“合法持有”但无权所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非法地据为己有或者为第三人所有的行为。而盗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用秘密窃取的方法占有公私财物,所侵占的公司财务的范围比较大,可以是自己亲属的,也可以是其他人的。两罪虽然在主观方面都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但客观方面,前者行为为“侵占”,“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处分“行为人持有的财物”。后者的行为为“秘密窃取”。在实施犯罪方面,两者的手段、方法不同,也就是两者所侵犯的客观方面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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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区别非法获取和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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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区别非法获取和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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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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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律师回复] 一、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  
1、归责原则方面。  
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以减轻。 
在违约之诉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轻微过失,违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就可以减轻。  
2、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方面。  
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  
3、责任形式方面。  
违约责任主要采取违约金形式,违约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4、责任范围方面。  
违约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且法律常采取“可预见性”标准来限定赔偿的范围。  
对于侵权责任而言,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直接损失,还应包括间接损失。  
二、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联系:  
1、责任竞合因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引起;  
2、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既符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也符合侵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3、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即两者之间既不能相互吸收,也不能同时并存。由于两者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当事人依合同法提起违约之诉,还是依侵权行为法提起侵权之诉将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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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归责原则方面。  
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以减轻。 
在违约之诉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轻微过失,违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就可以减轻。  
2、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方面。  
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  
3、责任形式方面。  
违约责任主要采取违约金形式,违约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4、责任范围方面。  
违约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且法律常采取“可预见性”标准来限定赔偿的范围。  
对于侵权责任而言,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直接损失,还应包括间接损失。  
二、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联系:  
1、责任竞合因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引起;  
2、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既符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也符合侵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3、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即两者之间既不能相互吸收,也不能同时并存。由于两者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当事人依合同法提起违约之诉,还是依侵权行为法提起侵权之诉将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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