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系统使用的普通密码、密码机均由公安部办公厅机要处统一订购、配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机要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密码、密码机的申购、配发和安装。
不得擅自购买、使用未经审查批准或从国外进口的密码机。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非法间谍专用器材流入社会,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侵害商业秘密同时将会给国家安全利益造成损失,尤其是秘密联络、截密电子设备等流入社会将给社会秩序和国家全利益构成严重的威胁。
根据本条的规定,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予以特别管理的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是用来秘密侦听、拍摄侦查对象的言语、行动的工具,其余如空发式收发报机、密码本、密写工具、电子监听、截收器材等是用来进行秘密联络、破译密码、截密的工具。
包括:
(1)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
(2)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
(3)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
(4)其他专用间谍器材。
对于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于相关器材的处理上,还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涉案情况来进行认定,法律上对于间谍器材的生产和销售是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来生产的。
在当代的中国,非法生产专用的间谍器械的将构成犯罪行为,具体的应当是按照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所规定的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械罪来进行处罚,具体的量刑幅度应当根据所造成的犯罪后果来进行不同判断。
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到我们国家的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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