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能扣减工资的有什么情形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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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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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单位能扣减工资的有什么情形相关的法律规定。
单位能扣减工资的有什么情形

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5、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6、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7、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有些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这种状况,就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了,但是有一些公司确实是因为经营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导致公司的账户上没有钱,没有办法发放工资,那就只能沟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了。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单位能扣减工资的有什么情形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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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遭遇公司克扣工资怎么维权?
  
1、双方协商解决。
  首先劳动者应该跟公司协商,在和平友好的条件下达成一致。
  
2、申请调解。
  劳动者遭遇克扣工资可以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提请劳动仲裁处理。
  劳动者可以将劳动纠纷直接提请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只有经过劳动仲裁裁决后,才可以进行劳动纠纷诉讼。
  
4、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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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扣减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吗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克扣劳动者工资,是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没有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的行为。除法定允许代扣工资的情况外,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合法的扣减工资一般说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不属于上述情况,用人单位不得代扣劳动者工资。根据有关劳动法规,在如下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减发劳动者工资: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代扣代缴劳动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职工病假只能享受病假工资,这种情况下可以减发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如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中,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可以予以罚款处分(但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扣除金额标准)。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同时,法律对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数额作了限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对职工罚款的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标准的20%;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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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能对员工进行非法罚款或者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绩效考核的办法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浮动劳动者的绩效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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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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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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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时,应当把握“老”、“弱”、 “病”、“残”的不得裁减: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为“老”;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为“弱”;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为“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为“残”。
附:裁员的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这里的“报告‘仅指说明,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
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宣布进入整顿期。在我国整顿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主持。如整顿期限结束,企业仍不能清偿债务,则由宣告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裁员是集中的辞退员工,所以某些与个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在适用。同时由于裁员往往牵涉面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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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的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是怎样的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行为的次数、频度、持续时间、单位进行合法经营的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认定; 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谓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此种观点认识到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也揭示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但它实际上是对刑法条文的一种片面理解,由此推之,单位犯罪即单位所犯的罪,这又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前一种观点相比,该说区分了单位意志与个人意志,但它所说的单位犯罪只限于主观上的故意,这与刑法中规定的少数过失的单位犯罪相背离。此外它强调的单位犯罪以非法利益为要件,无疑又缩小了概念的内涵。因此,在八届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时候,由于其局限性而被否决。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此观点克服了以上观点的不足,明确地把过失犯罪纳入其中,这与刑法之规定是一致的,同时也不限于以非法利益为要件,准确地揭示了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 单位犯罪具有法定性,如果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犯某种罪,即使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行为与法律规定犯罪行为相符,也不能给该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定这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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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单位可以扣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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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劳动者的扣发工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克扣”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的工资。但不包括以下扣发工资的情况: (1)用人单位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费用,包括劳动者本人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协助执行判决、裁定由劳动者负担的抚养费、扶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其他费用;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6)劳动者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7)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的经济处罚。 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 第 六、七项费用后的劳动者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二、“无故拖欠”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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