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俘虏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6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虐待俘虏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虐待俘虏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军人虐待俘虏的这种行为,一定程度上也侵犯到了军队的形象,不管从法律层面上还是人道主义精神上,虐待俘虏的性质都比较恶劣,虐待俘虏不构成犯罪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军队内部应该对当事人进行处分。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虐待俘虏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9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虐待俘虏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2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2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0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1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3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2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5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2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0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7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2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2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3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1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虐待俘虏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虐待俘虏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构成虐待俘虏罪如何处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构成虐待俘虏罪如何处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构成虐待俘虏罪怎样处罚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构成虐待俘虏罪怎样处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构成虐待俘虏罪如何处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构成虐待俘虏罪如何处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赤峰虐待俘虏罪律师费多少钱
[律师回复] (一)计时收费
(1) 适用范围:全部法律事务
(2) 收费标准:100元-2000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
(1)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2)收费标准:
1、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一般案件 比较复杂疑难案件  复杂疑难案件
侦查阶段 500--1000 1001--3000 3001--5000
起诉阶段 500--1000 1001---3000 3001--5000
审判阶段 1000--5000 5001--10000 10001--20000
刑事自诉案件代理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2、代理民事、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一般案件收费1000元--2000元;比较复杂疑难案件收费2001元--3000元;复杂疑难案件收费3001--5000元。
3、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一般案件收费1000元--2000元;比较复杂疑难案件收费2001元--3000元;复杂疑难案件收费3001--5000元。
(三)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1)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2)收费标准:按下列比例分段计算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
标的额 收费标准
1万元(含1万元)以下 1000-
1万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 6%-5%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部分 5%-4%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部分 4%-3%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部分 3%-2%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虐待俘虏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指挥人员虐待俘虏的;(二)虐待俘虏三人以上,或者虐待俘虏三次以上的;(三)虐待俘虏手段特别残忍的;(四)虐待伤病俘虏的;(五)导致俘虏自杀、逃跑等严重后果的;(六)造成恶劣影响的;(七)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中国刑法虐待俘虏罪怎么立案
[律师回复] 1.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具有虐待行为且达到情节恶劣。这里所说的“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虐待行为有别于偶尔打骂或者偶尔的体罚行为的明显特点是:经常甚至一贯进行的,具有相对连续性。这里所说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家庭同生活的成员。非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行为,不构成本罪。根据法律的规定,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可以说“情节恶劣”,是本罪的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情节恶劣,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屡教不改的等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经常地受到虐待,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的损害或者导致死亡,或者不堪忍受而自杀。
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要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而采取长期虐待的方式来实现其犯罪目的的,不应按虐待罪来进行处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应依照本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虐待家庭成员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犯罪,属于告诉才处理。也就是说对于犯虐待罪,在没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被害人受强制或者威吓而无法告诉的,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但是,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虐待俘虏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