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性强制措施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又可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甚至直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
其实,行政强制执行与其说是一种行为,倒不如说是一个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行政主体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直接作用于相对人,以确保义务内容的实现。
对这种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也有主体、方式、程序和时限等要求。
行政强制执行是对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全过程的综合概括,其中起决定作用、居于中心地位的仍然是行政强制措施。
由于采取这种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实现义务的内容,故在理论上和实务中习惯于将其称为执行性强制措施,它理应成为整个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形态或一个组成部分。
将执行性行政强制措施排除在行政强制措施之外,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
2、即时性强制措施即时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为排除紧急妨碍、消除紧急危险,来不及先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直接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或行为采取的断然行动。
行政即时强制的决定与实施往往同时作出,二者之间一般没有时间间隔,也很难作先后之分。
因此,在实务中观察,行政主体采取的是一个断然的行动,有关相对人感知的是限制或影响自身权益的手段或措施。
这是人们一般对行政即时强制和行政即时强制措施不加区分的主要原因。
此外,由于即时强制是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实施的,其过程相对短暂,其程序也比较简单、甚至没有强制性程序,故行政即时强制措施几乎可以等同于行政即时强制。
但是在观念上,我们仍然可以将行政即时强制措施理解为行政即时强制过程中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简称行政即时强制措施。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对于强拆行为来说,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由此可知行政强拆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具体规定如上。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行政强拆是行政处罚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别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