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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租倒包。由乡(镇)或村集体将农民承包的土地"返租"回来,再承包给个人和单位(往往是有经营能力的种养能人或经济实体),由接包方向集体缴纳承包费,同时给转包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农民以经济补偿。这种形式在尊重农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改变一家一户分散种植的格局,实现了区域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在发挥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的优越性的同时,也发挥了家庭分散劳动的优越性。
2、土地股份合作。即农民把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交给集体,从而换取一定数量的股份。集体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并通过章程或协议将投资形式、投资份额及收益分配等经济处理办法事前做出规定,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参与经营,并获得相应收益。
粮食补偿款归承包人所有,乡土地资源受理农民提出的宅基地申请后,会在一天内对农民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对于初审不合格的,会在当日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对于初审条件合格,会开收据,并告知申请人去现场核实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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