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责任划分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赔偿责任划分标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赔偿责任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交通事故中赔偿责任认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赔偿责任划分标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赔偿责任划分标准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4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8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7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5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2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8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7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0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0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3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6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7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责任事故划分标准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常见的责任事故划分标准: 1、过失责任:根据过失的程度,将责任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附带责任。主要责任指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和过失行为;次要责任指在事故中存在部分过失的行为;附带责任指在事故中没有直接过失,但与事故有一定关系的行为。 2、故意责任:当事人以故意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将被追究故意责任。若是对借钱起诉流程和费用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赔偿责任划分标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赔偿责任划分标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损害赔偿
车子被划伤,划痕险能赔多少钱,划痕险赔不赔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划痕险不赔偿哪些事故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以下四种情况下发生的划痕,保险公司对划痕险将不予理赔: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2、他人因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发生民事、经济纠纷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3、车身表面自然老化、损坏;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和费用。此外,还有一些常见的情形也不赔偿,如: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地震不赔、精神损失不赔、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爆胎不赔、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没经过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车没丢,轮胎丢了不赔、拖着没保险的车撞车不赔、撞到自家人不赔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不赔、停放期间溜车撞了不赔、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投保的车辆在投保划痕险时,一定要确保已经投保了车辆损失险。若是没有,那么划痕险是不可以选择的。因为划痕险知识一种附加险,必须和基本险一道购买。没有都买基本险也就不能购买附加险。 二、划痕险能赔多少划痕险的保险金额分为2000元、5000元、10000元或20000元,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目前市场主流车型车身划痕险价格约为400元、年,赔偿限额最高为2000元。由于车身划痕险的赔付率相当高,因此,有保险公司规定,除了新车以外,对旧车要求投保车辆上一年的出险次数不能超过两次,如果是出险一次,赔付金额不超过保费的30%,并且要求购买的车辆不超过五年。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8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银行贷款提前还划不划算
[律师回复] 一、提前偿还按揭贷款是否划算,需要结合还款金额、已还款年限和还款方式等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二、以下三种情况不宜提前还贷
1、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享受7折到8.5折的利率优惠。由于已享受较低折扣的利率优惠,目前又处于降息通道中。若央行在年内无降息动作,即使明年1月1日按照最新利率执行,利息也只会比前期更低。
2、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过13的购房者。由于等额本金是将贷款额总额平分成本金,根据所剩本金计算还款利息。也就是说,这种还款方式越到后期,所剩的本金越少,因此所产生的利息也越少。在这种情况下,当还款期超过13时,借款人已还了将近一半的利息,后期所还的更多是本金,利息高低对还款额影响不大。
3、等额本息还款已到中期的购房者。等额本息还款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每个月中。其中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也就是说,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到了还款中期,已经偿还了大部分的利息,因此提前还贷意义也不大。
三、房贷提前还款注意事项
  
1、银行允许提前还贷时间不同
  大部分银行都要求至少还款一年后才可以申请提前还贷,但也有个别银行表示随时可以申请提前还贷。在国有行里,中行、建行需要还贷一年后才可以申请提前还贷,工行需半年才可以提前还贷。此外,招行、交行等银行都需要一年后才能申请提前还贷,华夏银行则表示可以随时申请还贷。
  
2、银行调整利息周期不同
  一般房贷期限都在10年以上,在这个周期里,央行调整利息是难免的,而各家银行根据调整利息的时间也不一致。工行、农行、建行等中资银行大都一般是每年1月1日开始按照最近的央行基准利率调整为新的还款利息。
  外资银行一般会选择在当月或当季度调整。花旗银行是在下一个季度初按照新利率执行,而汇丰银行当日便开始按新利率执行。
  对于房贷族来说,如果处在降息通道中,显然是越快调整越划算若在加息周期周,则是越晚调整越划算。
  
3、还完房贷后别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无论是在合同期内还完贷款的,还是提前还款的,市民在还贷完成之后都不要忘记办理撤销抵押登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醉驾的责任划分标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醉驾的责任划分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不动产权的性质上写的是划拨的,还有划拨和划
[律师回复] 出让和划拨土地的区别:

1)出让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1)准备拍卖文件。
(2)发布拍卖公告。
(3)有意受让人索取有关文件,办理竞投手续。
(4)在指定地点、时间竞投。
(5)签订出让合同。
(6)支付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2)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2、划拨土地使用权只能由特定单位取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一般是国家机关、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等才能申请划拨土地。
附:《土地管理法》第54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3、划拨对我家住房有没有什么不利影响以后买房等等的影响

1)如果购买划拨土地上的房子,会要求补交土地出让金,这笔费用怎么交、由谁交、交多少应当在购房签合同时就要明确。否则房子买到手以后再要出让金可能就是你家来交了。

2)如果所购房的房子划拨地已经转为出让地,没有影响。如果还没有变成出让土地,以后你家卖房时,买家有可能因为是划拨使用权产生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火灾责任事故划分标准
火灾等级增加为四个等级,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划的计划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全面推行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建部(原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关于调整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通知》(湘建价[2007]403号)、《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湘建价〔2006〕451号)、《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湘建价[2009]40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第四条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工作。市、县(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费率足额计取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六条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投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项目清单。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报价,不得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湘建价[2009]406号)规定的下限值。并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进度和作业环境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其使用项目、投入计划。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投标单位可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单独报价。
第七条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费项目清单,或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
第八条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总承包单位应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严格管理和使用专项措施费,并要求对专项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分项目、分阶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应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中标通知书内容单独注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金额,并明确支付方案。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方案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一次性支付到位;
(二)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50%,剩余50%应在工程开工满一年前支付到位;
(三)合同工期在二年以上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50%,开工满一年前,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30%,开工满二年前剩余费用全部支付到位。总包单位预付分包单位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比例及时间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未单列、未足额计取、未明确支付方案或支付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的商业性银行开设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帐户(以下简称专用帐户)。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办理安全受监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首付金额支付到专用帐户上,并向工程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和安监机构提交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附件一)和存款凭证复印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及存款凭证复印件作为办理安全受监、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等手续和施工单位向市、县(市)建设安监机构领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凭证之一。第十三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及支付计划提交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核,并按本规定足额支付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未将安全文明费首付金额支付到专用帐户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专用帐户银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签订《建筑工程安全文明费四方监管协议书》(见附件二),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阶段落实后,施工单位应当在7日内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申请验收,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或经整改合格的,应当在3日内签认所发生的费用。分包单位落实措施所发生费用由总包单位验收确认,具体程序适用本条规定。第十六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阶段验收合格或经整改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通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监督评定。安全监督机构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标准进行监督评定。评定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按安全监督机构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要求监督评定,若
第二次监督评定仍不合格,不予支付该阶段的安全文明费。评定合格的,安监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手续。第十七条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管理采用施工过程中定量预付、工程竣工后结清的方式进行。
(一)合同工期为一年以内的:
1、开工时预付总费用的50%;
2、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完工、装饰及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的70%时支付40%;
3、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10%。
(二)合同工期为一年以上的建筑工程
1、开工时预付总费用的30%;
2、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量完成50%、装饰及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时支付30%;
3、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完工、装饰及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的80%时支付30%;
4、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10%。第十八条施工单位从专用账户支取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时,必须向安监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资料:
(一)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取申请表(附件三);
(二)加盖建设单位印章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存款凭证复印件;
(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认所发生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证明文件。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专项费用的投入,不得降低标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将强制委托有关单位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或技术辅导,从施工单位未拨付费用中列支宣传教育或技术辅导费,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安全文明费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文明费。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连环车祸责任划分标准
连环车祸的责任划分也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才能够认定,具体的责任,但是如果一般情况下五辆车以上发生连环车祸,相撞的话,基本上第一辆车是不用负责任的,最后一辆车需要负的责任更多。其他车辆就需要看是否具有过错,负次要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赔偿责任划分标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