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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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就需要先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案件的证明材料,再者就是由法院审核,确定无异议的就可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自己的义务。遇到虚假诉讼怎么申请强制执行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虚假诉讼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一、虚假诉讼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虚假诉讼案怎么办

1、向法院执行部门提出执行异议,要求中止执行。

虚假诉讼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转移共同财产。在虚假诉讼结果下来后,一般会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若有异议,可向执行部门提出执行异议,要求中止执行。

2、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对于虚假诉讼,有可能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以获得救济。

3、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对于虚假诉讼,案外人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或者要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以达到由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目的。

4、另行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后,若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案外人可以另行提起诉讼,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犯罪主体

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犯罪客体

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

(四)、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虚假诉讼怎么申请强制执行通过上文的回答,我们已有了大概的了解,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的结果,另一方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前提一定要确定此判决书有效,只有这样自己的诉求才能获得受理,所以,对于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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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案件容易高发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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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改制中的国有、集体企业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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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起离婚诉讼前的某一时期,夫或妻一方经裁决债务案件异乎寻常多的离婚案件;
6.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
7.其他可疑的案件。
三、如何识别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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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看”:虚假诉讼案件的最终目的是逃避债务、转移资产,所以此类案件普遍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经常表现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很快便达成和解,执行财产。
四、如何打击虚假诉讼?
自11月1日《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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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才有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捏造”是指凭空捏造,如果纠纷事实客观存在,只是对非关键部分的事实进行夸大、虚构或者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的,都不构成本罪。其次,必须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事实,如果在刑事诉讼领域捏造事实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可以以诬告陷害罪论处。
2.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还要造成“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结果,才构成犯罪。“妨害司法秩序”主要是指司法机关多次审理、调查取证等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或者因此作出错误的裁判、执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指造成对方当事人或者利益相关人员为了应诉而花费不必要的费用,比如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或者导致上述人员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况。
3.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并且“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罪从重处罚。”所谓的“其他犯罪”,主要是指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罪等侵犯财产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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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识别虚假诉讼?
一“查”:调查原、被告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亲密关系、诉讼事实及理由是否明显不合理,证据是否明显伪造等;
二“听”:参与或者旁听庭审确认庭审情况。原、被告会担心庭审时疏漏出错,一般不亲自出庭诉讼,由其代理人出庭应诉,而且被告一方几乎不作任何抗辩,是一个非常“和谐”的庭审过程;
三“看”:虚假诉讼案件的最终目的是逃避债务、转移资产,所以此类案件普遍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经常表现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很快便达成和解,执行财产。
四、如何打击虚假诉讼?
自11月1日《刑法修正案
(九)》正式实施起,虚假诉讼行为可以虚假诉讼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1.只有“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才有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捏造”是指凭空捏造,如果纠纷事实客观存在,只是对非关键部分的事实进行夸大、虚构或者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的,都不构成本罪。其次,必须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事实,如果在刑事诉讼领域捏造事实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可以以诬告陷害罪论处。
2.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还要造成“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结果,才构成犯罪。“妨害司法秩序”主要是指司法机关多次审理、调查取证等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或者因此作出错误的裁判、执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指造成对方当事人或者利益相关人员为了应诉而花费不必要的费用,比如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或者导致上述人员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况。
3.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并且“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罪从重处罚。”所谓的“其他犯罪”,主要是指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罪等侵犯财产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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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如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执行人必须具有申请主体资格,必须是行政法律文书指定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既可以是,也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申请执行的依据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法律文书; (3)必须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提出。 (4)执行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规定,申请人是人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180日。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一、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人民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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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的虚假诉讼如何处理?
民事判决生效执期间案件当事人发现对方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形后,可以向审理案件的法院如实反映虚假诉讼这一情节的存在。法院在受理后,需要采取适当的方式核实,若是确定案件原告的行为应构成了虚假诉讼罪,那么会撤销原来的判决,并且会判处原告承担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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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诉讼费和执行费能否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诉讼费和执行费能否强制执行问题解答如下, t [案情]t  某银行与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我院审理后,判决由某公司偿还某银行贷款本金207.9万元及利息,承担费65000元。判决生效后某公司未自动履行,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我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由某公司偿还某银行贷款本息及已承担诉讼费78万元,并已履行完毕。对缓交诉讼费及执行费和执行费用未作处理。就此案能否继续执行,产生分歧。t  [分歧]t  
第一种意见认为,判决由某公司承担诉讼费65000元,某公司只承担了30000元,对未承担部分及执行费和执行费用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继续执行;
第二种意见认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执行。t  [评析]t  征收诉讼费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国家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今世界各国都规定进行民事诉讼要依法交纳诉讼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等,据此规定判决由某公司承担诉讼费65000元有法可依。判决生效后,申请人申请执行,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之规定,申请执行人应当交纳申请费,但申请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案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人或权利人撤销申请或者请求人民结束执行程序,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该案某银行和某公司没有通过协商处理此案,其目的是为了逃避承担应交纳的诉讼费和执行费、执行费用,损害国家的利益,有损法律权威,人民不能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应继续执行。笔者赞成
第一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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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是一个法律名词,俗称“打假官司”,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向提讼,欺骗作出错误裁判、执行的方式获得非法利益。 二、哪些案件容易高发虚假诉讼? 1.民间借贷案件; 2.被告为资不抵债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其财产已经进入执行拍卖程序; 3.改制中的国有、集体企业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 4.政府规划拆迁区范围内的公民作为诉讼主体的分家、析产继承、买卖等案件; 5.提起离婚诉讼前的某一时期,夫或妻一方经裁决债务案件异乎寻常多的离婚案件; 6.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 7.其他可疑的案件。 三、如何识别虚假诉讼? 一“查”:调查原、被告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亲密关系、诉讼事实及理由是否明显不合理,证据是否明显伪造等; 二“听”:参与或者旁听庭审确认庭审情况。原、被告会担心庭审时疏漏出错,一般不亲自出庭诉讼,由其代理人出庭应诉,而且被告一方几乎不作任何抗辩,是一个非常“和谐”的庭审过程; 三“看”:虚假诉讼案件的最终目的是逃避债务、转移资产,所以此类案件普遍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经常表现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很快便达成和解,执行财产。 四、如何打击虚假诉讼? 自11月1日《刑法修正案 (九)》正式实施起,虚假诉讼行为可以虚假诉讼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1.只有“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才有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捏造”是指凭空捏造,如果纠纷事实客观存在,只是对非关键部分的事实进行夸大、虚构或者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的,都不构成本罪。其次,必须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事实,如果在刑事诉讼领域捏造事实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可以以诬告陷害罪论处。 2.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还要造成“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结果,才构成犯罪。“妨害司法秩序”主要是指司法机关多次审理、调查取证等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或者因此作出错误的裁判、执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指造成对方当事人或者利益相关人员为了应诉而花费不必要的费用,比如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或者导致上述人员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况。 3.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并且“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罪从重处罚。”所谓的“其他犯罪”,主要是指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罪等侵犯财产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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