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条件是企业根据岗位特点,对员工所提出的基本要求,是企业在试用期内考察员工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依据和基础。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必须在录用员工时明确告知录用条件及考核标准。具体内容可以在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附件、员工手册、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等形式呈现并由员工对录用条件进行书面确认。
员工在试用期内未通过试用期考核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应当采用合适的流程和方式,依据录用条件客观地对员工的工作状况进行考察,如果认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应及时将考核结果通知员工。
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了企业和员工还存在劳动关系,说明员工已经符合录用条件,若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企业要承担赔偿责任。
超过了试用期,员工不能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企业可以认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企业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之后,可以对员工进行调岗或者进行培训。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有权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后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法律法规,新员工入职以后,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都会有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员工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立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过了试用期,企业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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