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都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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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婚前协议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都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婚前协议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都有哪些

一、婚前协议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都有哪些

婚前协议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

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做婚前公证需要公证的内容有什么

做婚前公证需要公证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

(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婚前协议需要具备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婚前协议需要具备的有效要件如下:

1、双方必须出于自愿订立财产协议,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

2、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财产(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协议的客体。

3、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

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婚前协议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都有哪些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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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材料需要准备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申办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材料需要准备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申办公证材料需要准备哪些
申办公证,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公证申请表;
当事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抚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抚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协议的书面意见;
;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应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抚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
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意思表示;
遗赠人受抚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抚养义务,包括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及责任田、口粮田、自留地的耕种、管、收和遗赠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值、坐落或存放地点、产权归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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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或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
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办法、违约责任。
2020协议离婚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协议离婚要哪些材料?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相关知识】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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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2、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3、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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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协议离婚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2020协议离婚要哪些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协议离婚要哪些材料?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相关知识】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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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开庭前原告都准备什么材料?
民事诉讼开庭前原告都要准备诉讼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原告来说,在民事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会通知原告的开庭时间地点,在这之前,原告要充分做好准备,如果收集证据存在困难,可以请求法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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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签订离婚协议需要哪些材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证(绿卡)
(3)居民:居民身份证、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同胞回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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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该申请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格式版本,当事人到现场填写即可。
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婚的合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离婚协议必须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按《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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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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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协议离婚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去法院协议离婚要什么材料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
第一阶段: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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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开庭前准备什么材料?
被告开庭前准备的材料是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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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如果协议离婚的话,一般来说涉及到的问题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和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对这两个问题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可以持此协议及其他有关手续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范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提起离婚的一方须向提讼。如果离婚的话,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双方的意愿为基础的,所以如果你父母协商同意你母亲只要房子,是可以的。《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要办理的手续是不相同的。当然对于两种离婚方式,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不能做出有效协商的话,就只有通过诉讼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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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开庭前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状、证据、身份证明材料、辩护意见、事实与理由等,对于开庭审理的情况是由审判机关根据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情况和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情况来进行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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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夫妻双方子女的户籍证明。
3.双方就离婚所达成的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发布:《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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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手续要什么证件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协议离婚手续要什么证件材料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四十八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四十九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第五十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第五十一条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第五十二条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协议书打印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协议离婚如下: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
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立即发给离婚证。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向提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被告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书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正式受理案件。
3、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进行审理判决。
6、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协议书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就有效力。
变更扶养协议的内容,变更抚养协议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一、变更扶养协议的内容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是父母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过协商、自愿的方式,在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后订立的协议。
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就可以了。
2、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变更给母、父等。
3、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自己约定)。
4、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一方孩子如何探视(自己约定)。
5、其他约定。最后,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还需要裁定认可,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从而得到法律保护。
二、变更抚养协议需要哪些材料变更抚养权有二种方式:一是双方签订书面的协议,对抚养费等达成明确的内容并履行;二是到人民请求变更抚养关系,由人民裁决。如选择解决,需要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户口本,离婚判决书,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人民对于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问题必须慎重处理,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子女今后的成长问题,而且可以稳定离婚后的男女双方的关系,不至于因子女的抚养问题发生矛盾。人民处理此问题应依照《婚姻法》第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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