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前买了房子,婚后财产分割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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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前买了房子,婚后财产分割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领结婚证前买了房子,婚后财产分割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领结婚证前买了房子,婚后财产分割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有以下情况:

1.该房子是领结婚证钱个人财产购买,则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该房子是领结婚证前以个人名义贷款买的房,婚后还贷,还贷的部分和增值部分都属于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婚前财产分配是否必须

婚前财产为一方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分配。但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前财产约定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双方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

2、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损害妇女和子女的利益;

3、要采用书面形式;

4、约定不得损害不知道该约定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领结婚证前买了房子,婚后财产分割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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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时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应如何分割当事人已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或转到自己个人工资账户,大体包括离婚时夫妻一方或双方已退休,已按月实际领取养老保险金;或虽未退休但按相关政策已一次性结算养老保险金等情形。对已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认定和分割,由于其具体数额是确定的,具有分割的可操作性。因此,完全可以按一般离婚案件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和分割原则进行认定和分割即可,并无作出特别处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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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法律规定的财产外,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也是属于婚内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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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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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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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而这里的其他财产一般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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