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子故意殴打父亲犯罪吗?
1、儿子故意殴打父亲不一定构成犯罪,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1)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
(2)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3)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2、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区别
(1)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
(2)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3)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
二、故意伤害案没有证据怎么办?
1、故意伤害案没有证据,如果有犯罪线索,那么也可以报案。
当事人报案的,如果是自诉案件则需要提供证据,如果是公诉案件则报案人不需要提供证据,但是不论报案时是否提供了证据,公安机关都应当依法受理并且予以登记。
2、故意伤害案证据不足的处理有:
(2)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阶段发现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二次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的,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被告人最后陈述后证据不足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故意伤害是怎么认定的?
1、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而故意实施伤害行为,希望伤害结果发生的,就可认定为故意伤害。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2、故意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1)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
不管自己与他人是什么关系,都不得实施故意伤害对方身体健康的行为,否则一旦导致他人的伤情为轻伤以上,是有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如果对儿子故意殴打父亲犯罪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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