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做单位帐外帐判刑吗
会计做外账,一般是不会坐牢的,除非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比较大的一些违法行为可能会坐牢,一般都是会出一些罚款的处罚。设立账外账目前已成为企业逃税的一种主要方法。
账外账是违法违规行为,涉嫌逃税行为。账外账是指纳税人利用会计信息源的垄断性,对其所发生的经济活动事项故意不在法定会计信息载体上记载,使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以逃避相关经济责任的一种经济违法行为。其行为存在风险,如果是公司的经营业务,没在账内核算,应该这部分业务移至账内核算,比如收到的款,以前没有入至账内,那么就应补确认收入与税款,将这项业务纳入至账务核算系统。
二、企业设立外账的刑事责任是怎么样的
1、设立账外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客体要件
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逃税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 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逃税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要件
逃税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
四、如何区别避税和逃税
避税和逃税,虽然都是违反税法的行为,但二者却有明显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
避税适用涉外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后者仅适用国内的税法规范。
(2)适用的对象不同。
前者针对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个人;后者仅为国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各自行为方式不同。
前者是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纳税的目的的行为;后者则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纳税到期前,有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及收入的行为,达到逃避纳税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严重的构成逃税罪,手段情节突出的可构成抗税罪。
会计做单位帐外帐判刑吗要结合最终造成的结果来进行判定,一般未涉及到严重的情形就会直接给单位罚款,相关的会计工作人员在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但情节严重的也会被追究刑事。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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