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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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法同居期间生的孩子一般由双方共同抚养,同居关系解除的,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法院从保护儿童权益角度出发,结合双方的家庭环境、工作条件、工资收入等具体情况,根据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小孩成长来作出判决。究竟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怎么判?下文中将做相信解答。
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一、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法同居期间生的孩子一般由双方共同抚养,同居关系解除的,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法院从保护儿童权益角度出发,结合双方的家庭环境、工作条件、工资收入等具体情况,根据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小孩成长来作出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比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3.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

1.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抚养权归属。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2.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的,法院将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3.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3、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非法同居属于重婚罪吗?

1、非法同居不一定属于重婚罪,首先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不属于重婚;如果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

2、重婚罪的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

(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三、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

1、在《婚姻登记办法》实施以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其中有一方或者双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

2、在《婚姻登记办法》实施后,无配偶的男女,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在一起居住,可视为非法同居。

3、离婚后双方均未再婚,也没有办理复婚,又在一起生活,也属于非法同居。

4、有配偶的一方,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者是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要追究“重婚罪”,并解除与第三人的婚姻关系。

5、事实婚姻中有一方提出离婚,首先进行调解,经调解撤诉的,要发给调解书,如果不能和好,应予以离婚。

6、人民法院在办理“非法同居”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民法典》或者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非法同居由于不受法律保护,在某一方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将难以申诉,建议,如果双方感情到位了,已经满足结婚条件,还是应该办理结婚为好。

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怎么判?相信这是未婚同居男女之间比较关注的事项之一。虽然此时所生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我国法律中对于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是给予了很高的保护。在对其抚养问题上面,也是严格按照混声子女的抚养规定处理。要是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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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应当是按照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实际上在同居关系下,子女抚养权确定,按照不满两周岁的,判决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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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同居关系的子女如何上户口,同居关系的子女如何抚养
[律师回复]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对子女有利的原则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四、同居期间财产问题。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如果一方有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精神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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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同居子女抚养权裁判依据:不满两周岁原则上归母亲,但父亲如经济条件优越或母亲放弃,也可获抚养权;两至八周岁,法院依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和教育利益判断;八周岁以上,尊重子女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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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同居关系抚养权问题答辩状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每个案子具体情况不一样,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下面提供一种思路,大致按照这个思路来写。
1、原告所述事实与事实情况并不一致,从多个方面来分析被告抚养孩子的困难和不利;
2、多个方面分析被告抚养孩子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综上所述,被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孙某因被答辩人_________其抚养费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事实与理由:
1、被答辩人在民事状中所述事实与实际不符。
客观事实如下: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母_________登记结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育被答辩人。后双方之间因感情不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判决离婚。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母_________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里所有经济来源均由_________掌控,包括房租及村民收益分配款等被______据为己有,没有用一分钱补贴家用。而答辩人及其前妻子女的生活、上学都成为问题,不得已只能举债度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答辩人患病,经医院确诊为__________________病,但答辩人经济拮据,无力承担昂贵医药费,只能借钱治疗,后花费医疗费_________万余元。现答辩人身体状况极差,不能干活,没有经济来源,只能靠前妻子女生活,且负债累累,无力向被答辩人承担过多的抚养费。
因此,被答辩人在民事状中所述事实与实际不符。
2、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每月支付_________元抚养费,于法无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本案中,答辩人无固定收入,且因看病及其它原因,已负债累累,收入水平远远低于陕西省平均收入。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答辩人应支付被答辩人的抚养费数额,应在陕西省平均收入以下进行计算,且比例应当适当降低。
因此,被答辩人主张的_________元/月的抚养费,明显高于法律规定,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依法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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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后孩子归谁抚养
[律师回复]
一、解除同居关系后孩子归谁,首先要了解同居的分类解除同居关系后孩子归谁,首先要了解同居的分类。同居也分不同的情况,不同情况下,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判给谁的处理方法有所不同。我们首先来了解三种不同情况的同居分类: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二、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判给谁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最为普通。同居期间生的孩子和婚生孩子是一样的。所以,此时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具体看孩子的情况、父母的情况而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三、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判给谁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比较特殊。因此,在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上和上面的情况有些许不同。除了上面根据孩子的年龄判决孩子归谁外,在这种情形下,更加倾向于把子女判给无婚姻的一方。这主要是考虑到有配偶一方在同居的问题上存在更大的过错,而且有配偶一方往往已有婚生子女,而同居的另一方可能是单身,没有子女的情况。
四、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解除同居关系后孩子归谁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解除同居关系后孩子归谁,此种情况就更为特殊,具体还是需要根据孩子的情况和父母的情况进行判决。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争议答辩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每个案子具体情况不一样,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下面提供一种思路,大致按照这个思路来写。
1、原告所述事实与事实情况并不一致,从多个方面来分析被告抚养孩子的困难和不利;
2、多个方面分析被告抚养孩子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综上所述,被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答辩状答辩人孙某因被答辩人_________其抚养费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事实与理由:
1、被答辩人在民事状中所述事实与实际不符。客观事实如下: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母_________登记结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育被答辩人。后双方之间因感情不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判决离婚。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母_________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里所有经济来源均由_________掌控,包括房租及村民收益分配款等被______据为己有,没有用一分钱补贴家用。而答辩人及其前妻子女的生活、上学都成为问题,不得已只能举债度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答辩人患病,经医院确诊为__________________病,但答辩人经济拮据,无力承担昂贵医药费,只能借钱治疗,后花费医疗费_________万余元。现答辩人身体状况极差,不能干活,没有经济来源,只能靠前妻子女生活,且负债累累,无力向被答辩人承担过多的抚养费。因此,被答辩人在民事状中所述事实与实际不符。
2、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每月支付_________元抚养费,于法无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本案中,答辩人无固定收入,且因看病及其它原因,已负债累累,收入水平远远低于陕西省平均收入。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答辩人应支付被答辩人的抚养费数额,应在陕西省平均收入以下进行计算,且比例应当适当降低。因此,被答辩人主张的_________元/月的抚养费,明显高于法律规定,于法无据。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依法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此致_____________人民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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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关于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的法律判定关于同居关系中的孩子抚养问题,通常采用以下法律条款进行裁决:首先,对于年龄在两周岁以内的婴幼儿,法律原则上会将其抚养权归属于母亲。然而,倘若父亲在诸多方面表现更佳,并且得到母亲的明确同意,那么,父亲同样有资格获得这项权利。其次,若子女年满二岁却不足八周岁,在此情况下,法院将会根据是否能够对该未成年人提供最佳的教育环境和健康成长机会来作出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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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同时,《婚姻法》还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适用婚生子女的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当然前面所说的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是指正常情况下的同居关系,当有配偶的一方与婚外其他异性同居时,就属于特殊的同居关系了。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双方也生育有非婚生育子女的话,更加倾向于把子女判给无婚姻的一方。这主要是考虑到有配偶一方在同居的问题上存在更大的过错,而且有配偶一方往往已有婚生子女,而同居的另一方可能是单身,没有子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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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在判定同居所生子女的抚养权时,需要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父母的抚养能力、条件以及孩子的意愿等因素。对于婴儿期或哺乳期的孩子,通常会倾向于母亲抚养,因为这个时期孩子对母亲的依赖较大。而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则更注重稳定的环境和教育资源。法院在裁决时会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首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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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抚养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庭会以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最重要的考虑因素。同时,法庭也会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各种具体情况,来妥善处理这个问题。如果孩子未满两周岁,通常会由母亲来照顾;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法庭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对未成年人最有利的原则来裁决;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法庭会尊重并考虑孩子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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