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协议签了可以改名字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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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拆迁协议签了可以改名字吗?通常是不允许改名的。房屋拆迁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但是,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误解、显失公平等等。
房屋拆迁协议签了可以改名字吗

一、房屋拆迁协议签了可以改名字

房屋拆迁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但是,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1、误解: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显失公平:如果拆迁当事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显失公平,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拆迁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

三、签订了拆迁协议,能反悔吗

已签字的房屋拆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不可以反悔的。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其法律性质属于行政合同。拆迁人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的。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形下,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就生效了。任何一方在合同生效后就不能反悔了。

但是如果存在下面六种情形,将会导致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此时被征收人可以主张此协议无效,可以对此拆迁补偿协议进行变更,甚至取消。

第一、拆迁主体不具有拆迁资格

征收主体无权组织实施征收拆迁,不具有征收房屋或土地的合法权利,此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就是无效的。例如街道办、村委会按规章制度进行审批而私自实施的所谓“征收行为”。是征收项目主体本身的资格有问题,那么协议也自然不会对被征收人产生效力。

第二、评估不合理

房屋估价机构违法评估价格、面积不合理。

例如:

1、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

2、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

3、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

当事人均可依法请求,对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进行变更或撤销。

第三,在签订协议时,违背被征收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在征收过程中,征收方可能会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方式,使被征收人在非自愿的情形下签署补偿协议。

例如:不签就断水、断电,或者变相软禁,禁止其吃饭、休息,或者对其及其家人施以人身威胁、殴打等“逼签”情形。但是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有录音、录像等。以便后续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渠道确认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或者给予撤销。

第四,代理人在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

例如:

1、在房屋由多个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其中的一个继承人在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的情形下,与征收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是无效的;

2、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则可以追认该协议无效。

限制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第五,在空白拆迁补偿协议签字或者被纂改

1、征收方口头承诺给多少多少的补偿,以各种理由骗取先签订空白协议,再去盖章。但是拿到协议后发现,到手的协议补偿标准很低,与之前协商的补偿标准不一致,补偿金额减少了很多或者根本不能维持基本生活。

2、征收方以需要领导签字盖章或上级部门审批为由,将被征收人签字的补偿协议取走后擅自进行修改。

被征收人在此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征收方修改的协议无效或者请求撤销、变更协议。

但是,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举证都比较困难,处于被动的、不利的地位。所以,空白协议是一定不可以签的,否则将可能直接导致维权的障碍。协议签订的时候一定要留底、拍照、录像。

第六,征收程序违法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程序有一处或多处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集体土地征收中,没有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操作。

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要求撤销。

房屋拆迁协议签了可以改名字吗?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的话是不能随意改名的。这也提醒当事人,在签署房屋拆迁协议的时候,一定要对协议的内容了解透彻,以免损害到自身利益。因为一旦签订了协议,一般来说也是不可以反悔的。若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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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拆迁协议可以更改吗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4、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如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则可以追认该协议无效。
二、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应注意什么
房屋拆迁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为明确拆迁活动中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协议、村镇房屋拆迁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安置协议等。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时值得注意的地方包括: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
(2)房子装潢的补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
(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如果有违章建筑事先最好有违章年份的凭证哪怕是一张用料单或用工单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多少不同。
(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搞清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清以后才签字。
(5)如果拆迁时要求析产,如有两个房产证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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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三、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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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搬迁时间,即市民具体何时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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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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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拆迁补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拆迁人情况:甲方目前家庭成员共有 名,其分别为 (男)、 (女)
二、拆迁人情况: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已经取得拆迁人资格证,乙方承诺将依法与甲方就拆迁补偿情况达成协议。
三、房屋补偿:甲方目前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包括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房屋所有权的单位价格为 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计价值为 元。
四、土地补偿:甲方目前房屋所占土地共有 平方米,其中甲方享有专有土地使用权的有 平方米,甲方与其他人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有 平方米;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价格为 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合计价值为 元。
五、其他补偿:考虑到甲方长期居住于此地,搬离家园将给甲方造成诸多不便,本着奖励补偿的原则,乙方承诺除房屋补偿金与土地补偿金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以下补偿金:
1、 电话号码变更费用:
2、 有线电视安装成本:
3、 交通运输费用:
六、补偿金支付方式:根据双方之协议,乙方共计支付甲方补偿金 元,乙方承诺将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将全部补偿金支付到甲方所银行帐户: 银行帐号。
七、禁止行为:考虑到甲方的弱势地位,乙方承诺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以前,绝对不会采取任何停水、停电、停暖等行为来影响甲方的正常生活,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每天支付100元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双方如有争议,将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
九、其他: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乙方提交房屋行政管理机构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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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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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拆迁房的名字怎么改?
[律师回复] 拆迁房的房产证改名字流程是什么,拆迁房怎么办理房产证 一、拆迁房的房产证改名字流程 1、房产证改名字去房产交易办理就可以了。 2、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3、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 二、拆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是因原有房屋拆迁或农民被征地而来的房屋,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是我自己计算的,不一定符合你那里的具体情况)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一般是当地或区域房管所所有。那么拆迁房的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安置房私有,各地也有不同的规定。 1、产权人持(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带齐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缴纳共维基金、办证(回迁协议、结算单; 2、不动产销售发票联,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契税免税证明); 3、原房产证的档案注销证明; 4、产权人(夫妇)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开发商房产证;测绘图纸; 5、拆迁户办证需要持回迁协议、结算单、发票、原房产证等去财政局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室开注销证明; 6、共维基金发票联; 7、其他必要资料。 据了解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缴纳费用按具体房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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