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可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如不提出申请,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申请伤残鉴定。这时,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共同选定一家具有资质的民间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误工时间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误工时间根据医院的证明确定。一般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起算,到恢复劳动能力结束。而具体的时间会有医院出具证明的。此外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交通事故构不成伤残的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中如果不构成伤残的,双方可以直接对财产损害进行协商赔偿,法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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