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农民工需要劳动仲裁才能索赔工伤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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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农民工需要劳动仲裁才能索赔工伤赔偿吗

一、受伤农民工需要劳动仲裁才能索赔工伤赔偿吗

劳动者受伤后,经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受伤职工提供工伤保险待遇,并对劳动者的工伤进行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排除或者有其他原因与受伤职工发生争议的,才需要仲裁或者诉讼,仲裁并不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必要途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失去劳动能力工伤赔偿怎么赔偿

发生工伤后,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行政机关,所以申请工伤认定是行政确认。发生工伤,首先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的伤残认定。认定后,就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赔偿,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工伤赔偿。出现工伤事故有以下处理流程:

1、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用人单位要及时的报告员工的工伤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

3、工伤职工或其亲属要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及亲属不便申请工伤认定,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员工可通过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受伤农民工需要劳动仲裁才能索赔工伤赔偿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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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农民工需要劳动仲裁才能索赔工伤赔偿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受伤农民工需要劳动仲裁才能索赔工伤赔偿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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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去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仲裁才会受理?
[律师回复] 对于去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仲裁才会受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以上证据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及时申请仲裁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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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多久才会受理案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仲裁的时效为1年。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怎样才能解决仲裁仲裁
[律师回复] 仲裁协议的异议,在实践中主要是两种情形,一是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有异议。如果仲裁协议不存在,那么当然就无效力可言。所以,当仲裁协议存在于往来的函电中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往往就仲裁协议是否存在各执一词,一方认为协议已经达成,而另一方则认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二是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存在异议。即双方对仲裁协议的客观存在都予以承认,但一方认为仲裁协议不符合有效要件,是无效的,另一方则认为仲裁协议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北京仲裁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当事人一方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由一方提出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均有异议的,双方均可以提出。当事人还可以依法授权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异议。除此之外,非当事人、仲裁委员会等都不能对仲裁协议提出异议。

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提出异议。主要原因在于:仲裁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它的效力只能由享有合同确认权的机构来确认。依照我国的法律
,只有人民和仲裁委员会享有合同效力的确认权而仲裁协议的有效与否,关系到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问题,所以,仲裁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应当与确认权人民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对仲裁加以审查和监督,所以人民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权进行确认,但是人民对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权是被动的,即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根据司法解释,可以向以下提出异议。当事人向人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管辖。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管辖。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的,由就近的海事管辖。如果当事人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向人民提出异议,仲裁法明确规定,应由人民进行裁定。如果仲裁委员会和人民已经就同一仲裁协议的效力做了不同的决定和裁定,应以人民的裁定为准。

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因此,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必须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同时,最高司法解释中规定下列情况下人民不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不予受理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不予受理。
当事人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异议的后果就是,视为其承认仲裁委员会对仲裁案件的管辖权。
该怎么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1、劳动者需到工商局查询并打印出所在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一张纸),并加盖查询章,用以证明该用人单位的身份。
2、证明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很多,比如厂牌、考勤记录、工资卡和存折、人证等等,只要能证明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都行。
3、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当地劳动部门都有样板,一式两份),加上劳动者的身份证、打印的工商查询登记资料、证据复印件(一式两份)等交给劳动仲裁委就行了,仲裁委会立案审理的。
4、赔偿问题:
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违法解除合同: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提出劳动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审理。然后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劳动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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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农民工需要劳动仲裁才能索赔工伤赔偿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受伤农民工需要劳动仲裁才能索赔工伤赔偿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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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应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1、劳动者需到工商局查询并打印出所在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一张纸),并加盖查询章,用以证明该用人单位的身份。
2、证明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很多,比如厂牌、考勤记录、工资卡和存折、人证等等,只要能证明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都行。
3、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当地劳动部门都有样板,一式两份),加上劳动者的身份证、打印的工商查询登记资料、证据复印件(一式两份)等交给劳动仲裁委就行了,仲裁委会立案审理的。
4、赔偿问题:
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违法解除合同: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提出劳动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审理。然后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劳动的各种问题。
应该怎么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律师回复] 对于应该怎么申请劳动仲裁索赔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1、劳动者需到工商局查询并打印出所在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一张纸),并加盖查询章,用以证明该用人单位的身份。
2、证明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很多,比如厂牌、考勤记录、工资卡和存折、人证等等,只要能证明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都行。
3、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当地劳动部门都有样板,一式两份),加上劳动者的身份证、打印的工商查询登记资料、证据复印件(一式两份)等交给劳动仲裁委就行了,仲裁委会立案审理的。
4、赔偿问题:
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违法解除合同: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提出劳动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审理。然后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劳动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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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农民工是否需要劳动仲裁才能索赔工伤赔偿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受伤农民工是否需要劳动仲裁才能索赔工伤赔偿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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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怎么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怎么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怎么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讼。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写明:
1、申请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劳动争议以及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及理由(即根据的法律条文);
3、提供的证据及来源。如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出入证、工作牌、工资单等。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如不提供,将由用人单位承担不提供证据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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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审理后,要多久才有?仲裁书?
[律师回复]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劳动者从立案到受理,再到开庭,再到拿到裁决书一般是需要45天的,如果案件复杂的,经仲裁委主任批准的,可以延长15天,但是做多不能超过60天。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劳动仲裁开庭审理后,要多久才有?仲裁书?
[律师回复]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劳动者从立案到受理,再到开庭,再到拿到裁决书一般是需要45天的,如果案件复杂的,经仲裁委主任批准的,可以延长15天,但是做多不能超过60天。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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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的仲裁程序有哪些
劳动者虽然最终认定为工伤了,但是如果单位不主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那么职工必须在收到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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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仲裁受理后一年多才通知被申请人,还有效吗
[律师回复] 追加当事人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依申请,二是依职权。对于依申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调解仲裁法》第23条之规定,仲裁阶段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但是如果该当事人仲裁阶段未提出参加案件的申请而在诉讼阶段提出,原则上不应准许,除非该当事人仲裁后才知道利害关系案件的争讼。对于依职权追加的,应当严格限制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应扩大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提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应当一并处理。但是对于“必须共同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理解实践中有不同人事。实践中,对于追加当事人分为追加原告、追加被告和追加第三人,按照民事诉讼的一般原理,第三人分为有独三和无独三。鉴于劳动仲裁前置的特殊性,“必须参加诉讼”应指其中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固有必要共同诉讼,即仅仅指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有请求权第三人和无请求权第三人都不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有独三可以通过另行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无独三因不承担案件责任,无需追加,可作为一方证人出庭。
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应当追加和可以追加的情形作为了严格的限制。应当追加主要有以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第十二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还有一种可以追加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实践中还存在着几种常见的追加当事人的情形:关联企业混合、交替用工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追加相关关联企业为共同当事人;工亡案件中,工亡劳动者的部分近亲属时,追加其他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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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讼。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写明:
1、申请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劳动争议以及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及理由(即根据的法律条文);
3、提供的证据及来源。如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出入证、工作牌、工资单等。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如不提供,将由用人单位承担不提供证据的不利后果。
工伤仲裁索赔有效期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仲裁索赔有效期是如何的
在实践中,对工伤发生日期的认定将影响工伤仲裁索赔时效的计算,因此,具体的工伤仲裁索赔时效需要结合具体实践分析。
一、工伤赔偿仲裁时效的概念和特征
工伤赔偿的仲裁时效即是指在已经确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的事故伤害经确认为工伤,其在一定的时效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要求工伤赔偿的仲裁请求的时效期间。
工伤赔偿的仲裁时效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特征:

一,从工伤赔偿仲裁时效的前提看,必须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受到了工伤,从其受工伤后的某一时间点开始起算。

二,在仲裁时效超过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权利人仍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再保护其权利;

三,工伤赔偿仲裁时效具有强制性,法律关于仲裁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得协议排除对仲裁时效的适用,也不得协议变更仲裁时效的期间;

四,工伤赔偿仲裁时效具有特殊性,即是指工伤赔偿仲裁时效不同于其他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时效,其起算点有所不同。
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工伤赔偿的仲裁时效起算点的几种情形
虽然国家目前对工伤赔偿的仲裁时效尚无明确具体规定,但事实上,劳动者请求工伤赔偿的仲裁时效起算点情形有很多种。
在劳动争议仲裁实践中,工伤赔偿争议时效的起算点大致可有以下四种:一是事故发生日;二是医疗终结日;三是工伤认定日;四是伤残等级评定日。
司法实践中,有些高级人民为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制定了相关规定,如广东省高级人民在2002年9月15日制定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02]21号)第11条中规定:“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的,应从其治疗终结之日或伤残等级评定之日起算”;
湖北省高级人民于2004年3月21日制定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鄂高法[2004]95号)第6条规定:“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的,应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之日起算;但从劳动者治疗终结之日或伤残等级评定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以上两个指导意见基本都以医疗终结日或伤残等级评定日作为工伤赔偿仲裁时效的起算点,摒弃了其他起算点。以医疗终结日或伤残等级评定日为起算点是有一定道理的。若以医疗终结日为起算点,只要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医疗费用或伤残抚恤补偿问题意见不一而产生争议,工伤职工即可认为对方已侵犯其权利,此时即可认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若以伤残等级评定日为起算点,因伤残等级作出之时,劳动者就知晓了自己的伤残程度,即可推定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若以事故发生日作为时效的起算点,难免对工伤职工要求过于苛刻,而且工伤事故刚发生,只要用人单位按照需要支付医疗费用,就不能认为对工伤职工造成侵权,况且工伤职工在此时也难以行使申诉权利。另外,有些事故伤害并非一开始就能确定为工伤,劳动者有先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等法律程序要走,从事故发生时就计算一年的时间太短,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够。故以事故发生日作为工伤赔偿的仲裁时效是不妥的。
若以工伤认定日作为时效的起算点,可分二种情况,一种是工伤认定在前,医疗终结在后,一种是医疗终结在前,工伤认定在后。工伤认定在前的,因劳动者治疗尚未终结,劳动者难以行使申诉权利。工伤认定在后的,因后面还要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所以还不如以伤残等级评定日为起算点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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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伤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索赔,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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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认为,凡是当事人有处分权的民事、经济争议,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可以提交仲裁的纠纷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对该范围,具体包括:
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纠纷。
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指侵权纠纷,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
另外,我国法律也明示规定了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确定的制度提交仲裁的纠纷内容:
①有关公民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具体指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②依法应当由处理的行政争议
③有关特殊领域的经济纠纷,国家目前安排了特殊的争议解决机制,具体指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公正地解决产生于国际或涉外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争议,包括外国法人及或自然人同中国法人及或自然人之间,外国法人及或自然人之间,中国法人及或自然人之间发生的上述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促进国内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对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另有特别规定或特别授权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按照该特别规定或特别授权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按照该特别规定或特别授权的范围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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