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被迫辞职要如何维权
员工被迫辞职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去投诉,或者直接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也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怀孕后被公司要求辞职如何维权
入职半年后怀孕被公司要求辞职的,劳动者可以不辞职继续公司,如果单位逼迫劳动者辞职,且劳动者已经辞职的,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规定单位不得因为劳动者怀孕就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更不能因为劳动者怀孕而逼迫劳动者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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