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征地土地补偿怎样算?
法律规定征地土地补偿应当是根据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乘以6倍或者是乘以10倍来进行确定。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乘以补偿倍数)15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乘以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三)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计算标准是什么?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征收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①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②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③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征收土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规定征地土地补偿怎样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现实生活当中发生的拆迁纠纷之后,那么一定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来确定补偿和标准。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