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资格没有通过可以退定金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购房人没有购房资格一般是不会退定金,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定金是属于对相关协议和合同认定后支付的费用,涉及到购房人后期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是不可以退还定金的,若是依旧不知道购房资格没有通过可以退定金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购房资格没有通过可以退定金吗

一、购房资格没有通过可以退定金吗?

一般是不会退定金的,因为定金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支付的,不存在退还的情况。但如果开发商或中介承诺买家可以办理购房资格,诱买家签订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可以要求他退款并无条件退还所有房款,其余情况下的定金,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是不可以退的。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定金与保证金

(1)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2)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保证金。

(3)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而且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如: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4)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2、定金与预付款

(1)预付款概念

预付款是产品或劳务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实践中,订金、预付金、诚实信用金等都是预付款的种种别名。

(2)两者的区别

预付款的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或者将这一数量的款项作为合同履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所以,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定金则不然。

定金的给付时间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订立(即合同预约阶段),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而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后才能要求给付。

三、租赁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定金不同于订金,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回的,如果房东出现了违约行为,那么就另当别论了。

1、租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虽然定金和订金虽只是一字之差,但两者产生的法律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双向担保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则是预付款,当合同没有履行时,如双方对订金没有的约定,那么,订金应当返还。

2、如是是定金,在租房子后,又发现了更好的房源,要求房东退还定金的时候,如果是定金,对方没有违约,很难要求退还。不过可以双方协商退还。还有就是取决于房东的态度,对房东多说些好话,尽可能的说到房东的心坎里去,利用同情心可能房东多少会退些定金。

3、如果是交给了房产中介,一般是退不回来了,因为交了定金,房东会把房子留着,而放弃了租给别人的机会,人好的话应该能要回来,要不回来只能有一个办法解决,在入住期限内帮房东找到租房子的租客,入住期限内找不到,承担房子的日租,直到找到租客为止。

我国法律上对于定金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在支付了定金后,支付方违约的是不存在返还定金的,但如果是对方违约的,还需要双倍的返还定金,以上就是关于购房资格没有通过可以退定金吗的相关介绍。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2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购房资格没有通过可以退定金吗
一键咨询
  • 148****88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8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8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7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3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7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0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4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51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4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4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7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2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7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镇江181****247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1****433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262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购房资格通不过定金能退吗
无购房资质交付的定金可请求退还。根据法规,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缔结,出卖方应全额退还定金。在房地产调控等因素导致买方丧失购房资格时,卖方有责任返还定金。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什么是购房资格证购房资格证如何办理?有谁清楚?
[律师回复]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准入一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实行购买资格申请登记轮候制度,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意向,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提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登记申请,办理《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⑴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居住满1年以上;⑵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⑶家庭人均年度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一人家庭即单身家庭(未婚、离异或者丧偶不带子女)申请《资格证》,应当年满28周岁并符合上述条件。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颁发《资格证》:⑴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⑵私有房屋转让后不满两年的;⑶离婚不满一年的;⑷已参加福利分房且福利分房的建筑面积超过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的。三申请程序
1、符合登记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区县房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淄博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登记表》,如实填写表格,并提交以下材料:⑴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⑵婚姻状况证明;⑶住房证明;⑷收入证明。
2、区县房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其中,经区房管部门审查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的家庭,由区房管部门在其《淄博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后,连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市房管部门进行复审。
3、市、县房管部门审核后,应当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向申请家庭发放《资格证》。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流程图申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房管部门领取《淄博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区县房管部门初审并将申请家庭信息录入系统。区房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房管局审核。↓公示市、县房管部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打印《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证》。市房管局通知区房管部门领回《资格证》。↓发证区县房管部门通知申请人领取《资格证》。↓申请房源(购房)关注“淄博房产信息网”——“政务公开”——“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房源公示信息(含报名时间、地点、具体楼层销售价格、选房资格确定方式、轮候等)。申请人根据公示的房源信息,凭《资格证》在户口所在地区县或跨区县申请确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源。↓摇号区县房管部门组织摇号。↓选房市、县房管部门向入围家庭发放《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申请人凭《准购证》与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入围家庭进入轮候程序,下年度优先购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购房资格未通过定金能退吗
若因缺乏购房资质而交付定金,通常情况下,定金是能够被归还的。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若由于相关政策调整造成买方由具备购房资质转变为丧失购房资质的,此时买方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所支付的定金理应予以返还。然而,如果限购政策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已经实施,那么买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此时,定金则可能无法得到全额退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夫妻双方公积金,男方有购房资格,女方无购房资格,
[律师回复] 您好!
一、职工符合以下贷款条件规定且为房屋产权人,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认定标准如下:1.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2.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3.各业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负责审核职工是否连续、足额缴存。4.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不予贷款情形(适用于普通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贴息贷款):
1.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
2.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房;
3.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限制贷款情形(适用于普通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贴息贷款):
1.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3.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住房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62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购房资格没通过怎么退定金
如果购房者因个人原因未能成功购房,通常不能要求退还定金,除非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如果购房者未能履行约定或债务,也无权要求退还定金。但如果是非双方过失导致合同未能签署,卖方应依法全额退还定金。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购房资格未通过可以退定金吗
购房定金通常可退还。双方如约履行,定金转价款或退还;因不可抗力或协议内容未达共识导致无法签约,定金可退还;卖方违约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定金可双倍退还。购房者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处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购房资格不过定金不能退吗
通常来说,购房者缴纳过定金之后,对于所购房产的购买行为,遵循法律规定并遵循相应商业采购惯例的前提下,此笔定金将无法进行撤销或返还。然而若开发商存在单方失误或者存在违反交易常规的行为时,那么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后,有权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进行退款处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湖南购销合同的格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型号:_______数量:______金额:______。
2.产品型号:_______数量:______金额: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第五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它_______。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没有购房资格条件下签了认购合同,开发商叫客户自己去买社保,现分期付款等半年后有购房资格再按揭网签之类,目前社保问题解决不了,也没法保证。请问定金可以退吗?开发商不给退。
[律师回复] 购房者在缴纳定金后,因为种种原因取消购房计划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时定金是退还是不退,同时困扰着开发商与购房者。要道清个中奥秘,关键就在于商品房认购书之法律效力的认定,我们通过具体案例来了解一下。案例刘先生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约定刘先生向该房地产公司预订商品房一套,价款为人民币40万元。在签订认购书后的15日内,刘先生必须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签订时刘先生向该房地产公司交纳定金2万元,作为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当刘先生要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却无法与该公司就合同具体条款协商一致,导致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刘先生提出要退回定金,而该房地产公司则提出刘先生所交定金不予退回。商品房认购书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界定“商品房认购书”这一文书形式,签定该文件也不是购买商品房的必经程序。通过总结,我们得出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发生法律效力所必须同时具备的几个条件:
1、所购的房地产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即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采用内部认购等方式与购房者签订该商品房的认购书,该楼宇认购书会因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关商品房预售条件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认购书要具备合同生效的主要条款,至少要包括如下条款:认购房屋的位置、面积、单价、总价及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等,否则认购书无法实际履行,没有产生效力的事实基础。
3、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一般来说,一份具备以上条件的商品房认购书才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那么在上述案例中刘先生要求退回定金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如果该认购书不具备上述条件,无法律效力,则刘先生可取回所交“定金”。但如果认购书具备上述条件,又会出现何种情况呢?要想得出一个明晰的答案,就要分析一下认购书中所称定金的性质了。根据认购书本身作为预约合同的性质,这里的定金应该理解为立约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如果买卖双方都不是“拒绝订立”或“不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只是因一些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未能签约,那么卖方应把定金全部返还买方,不应以此为由“没收定金”。通过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刘先生仍是可以要求取回定金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购房资格没有通过可以退定金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