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与员工未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企业用工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如下:
1、支付双倍工资。
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
4、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除了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部分条款与新法律法规抵触应变更外,《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以下几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并因此相应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第40条第1项)。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使劳动者适应工作要求并相应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第40条第2项)。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第40条第3项)。
(4)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第41条第1款第3项)。
这四种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应先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三、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另一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是指一方以给另一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作出违背真实意的意思表示的行为。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利用另一方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迫使另一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实践中,用人单位以要劳动者放弃法定权利作为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合同且无须给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给上社会保险,甚至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等,其意图就是要免除其法定责任,这些条款均是无效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这里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规范,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的法律规范,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法律与行政法规因其系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最高行政机关制定,并具有全国范围内的适用效力,才能规定法律行为的无效,除此之外的法律规范不得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而且,必须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为对任意性规范而言不存在违法的问题,例如当事人双方约定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是无效的。
四、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行使劳动合同特别解除权的条件,一般限于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场合,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公司与员工未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的基本的、核心的权利,也是劳动者通过劳动所要实现的最直接、最切实的利益。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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