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轻微伤如何界定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
标准是:
(一)头颈部损伤:
1、头皮擦伤面积在5平方厘米以上。
2、头皮挫伤。
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4、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5、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6、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7、眼部挫伤。
8、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9、眼部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二)躯干:
1、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2、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4、外伤后血尿。
5、会阴、阴囊单纯性创口。
6、阴囊挫伤。
7、脊柱韧带损伤。
8、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二、轻微伤量刑标准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轻微伤能否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轻微伤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伤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和肢体受到机械性伤害造成的严重后果没有绝对的对等关系,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看给对方在精神上、心理上造成的损害程度。只要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无论是身体受伤的程度怎样,被侵权人都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以上就是关于轻微伤如何界定的相关介绍。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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