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形有哪些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处罚规定为:
1、生产、销售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致人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食品监督管理秩序和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国家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实行了严格的食品卫生监督制度,对食品的卫生规定了具体的标准,因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就是对食品卫生监督制度的侵犯;同时,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行为,都可能对他人的生命健康构成伤害,因而,本罪也侵犯了不特定的多人数的生命、健康权利。
2、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行为。本罪是危险犯。本罪行为人除了必须有实施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以外。客观上还必须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如果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不成立本罪,但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以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罪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也不成立本罪,而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主体要件
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主体是故意犯罪,过失不构成本罪。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只要不符合国家食品检险的标准,或者是生产好未经国家进行检验的食品都是属于不合格的,只要一旦生产或者是销售,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所以,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在线沟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