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中可当场收缴罚款的法定条件呢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行政处罚中可当场收缴罚款的法定条件呢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行政处罚中可当场收缴罚款的法定条件呢

一、行政处罚中可当场收缴罚款的法定条件呢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二、行政处罚哪些情况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

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九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

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能设定行政处罚吗

根据新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没有做出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行政处罚中可当场收缴罚款的法定条件呢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0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处罚中可当场收缴罚款的法定条件呢
一键咨询
  • 171****83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0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2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6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5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7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0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0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63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0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4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1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3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2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连云港181****284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1****713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1****814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呢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呢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处罚可以当场收缴?
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很多种,尤其是以缴纳罚款最为主要,行政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当场收取行政处罚款呢。行政人员在有充足的证据的条件下,而且证据不需要进一步调查的条件下就可以当场向反行政错误的人员直接在当场就收取行政罚款。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行政类
在什么情况下,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在什么情况下,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996年行政处罚法在确立罚缴分离,即作出罚款决定的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的制度的同时,也规定了在特定情形下,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与此相应,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对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作出了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有以下三种具体情形: 一是,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这里规定了必须同时具备的两项条件。
首先,罚款金额只能是五十元以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在实践中,人民警察据此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如果罚款金额在五十元以下,人民警察可以依法当场收缴;罚款金额超过五十元的,即使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也不能当场收缴罚款。
其次,被处罚人对罚款决定无异议。这是指被处罚人对罚款的处罚没有异议,同意当场缴纳罚款。需要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这一规定,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作出的,但与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当场收缴罚款的最高额二十元有所不同。相对于行政处罚法而言,本法属于特别法,根据特别法的效力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应当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二是,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这是关于应被处罚人要求而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是针对特定地区收缴罚款所遇到的特殊情况而作出的特别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或者是设置的银行网点少,或者是地理位置偏远,交通十分不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如果要求被处罚人到指定的银行去缴纳罚款,对被罚款人来说确有实际困难。比如在水上作出罚款决定或者在水上送达罚款的处罚决定书后,被处罚人有时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返回陆地,要求其在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实际上很难执行,而且还往往会给被处罚人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反而背离了建立罚缴分离制度的初衷。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严肃执法,同时为了方便被处罚人履行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可以向人民警察提出当场缴纳罚款。经被处罚人要求后,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这里规定了必须同时具备的三项条件:
首先是只限于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
其次是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对于虽然属于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但根据案件情况或者被处罚人的个人情况,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不存在困难的,人民警察不得当场收缴罚款;
最后必须是被处罚人提出要求的。这是当场收缴罚款的必备条件,如果被处罚人没有提出当场缴纳罚款的要求,愿意自己到银行缴纳的,人民警察不得当场收缴罚款。 三是,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这主要是针对在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没有固定住所的临时外来人员。这些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流动性较强,在很多情况下难以对其真实身份进行确认,或者即使可以确认其真实身份,但由于这些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离开该地。因此,在实践中,如果对罚款决定不当场收缴,事后可能很难再找到被处罚人,当然更谈不上执行罚款决定了。需要注意的是,当场收缴罚款的适用对象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的罚款决定,既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规定的人民警察当场作出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决定,也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作出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决定和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的其他数额的罚款决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处罚什么情况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行政处罚什么情况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哪些情况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行政处罚哪些情况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行政类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时,是否需要出具罚款收据
[律师回复] 关于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时出具罚款收据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六条中规定,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不开或者乱开罚款票据从而导致罚款不入帐或者不上缴国库,防止滥罚款以及截留、挪用、罚款,促进廉政建设,改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形象。之所以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罚款收据,主要是为了对罚款情况进行财政监控。无论是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还是被处罚人自行到银行缴纳罚款,最终这些罚款都要全部上缴财政。因此,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罚款收据,可以对罚款进行严格控制,防止滥罚款以及截留、挪用、罚款。以上规定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根据该条的规定,对于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或者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出具罚款收据,不得未出具罚款收据而收缴罚款。同时,人民警察出具的罚款收据必须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作和发放的罚款收据,不得使用擅自印制的非法定罚款收据。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3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暂扣许可证的决定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否能现场暂扣,要看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许可证,分很多种,请具体说明是哪一种。暂扣许可证是一种强制措施。按照程序是需要审批,对此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都有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应当制作现场笔录,并经过当事人确认。还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具体法规依据如下:《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第十九条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第二十四条 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分别保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中可当场收缴罚款的法定条件呢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