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参与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
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如果未参与投标、未中标或者没有违反投标程序的,保证金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是确保投标人依法参与的投标的担保金。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没有违法或者违反招标文件的行为,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二、投标的技巧是什么
1、投标报价的选择目标
由于投标单位的经营能力和条件不同,出于不同目的需要,对同一招标项目,可以有不同投标报价目标的选择。
(一)生存型。投标报价是以克服企业生存危机为目标,争取中标可以不考虑种种利益原则。
(二)补偿型。投标报价是以补偿企业任务不足,以追求边际效益为目标。对工程设备投标表现较大热情,以亏损为代价的低报价,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但受生产能力的限制,只宜在较小的招标项目考虑。
(三)盈利型。投标报价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实现最佳盈利为目标,投标单位对效益无吸引力的项目热情不高,对盈利大的项目充满自信,也不太注重对竞争对手的动机分析和对策研究。
不同投标报价目标的选择是依据一定的条件进行分析决定的。竞争性投标报价目标是投标单位追求的普遍形式。
2、决定选择投标报价目标的因素
确定什么样的投标报价目标不是随心所欲,任意选择的。首先要研究招标项目在技术、经济、商务等诸多方面的要求,其次是剖析自身的技术、经济、管理诸多方面的优势和不足,然后将自身条件同投标项目要求逐一进行对照,确定自身在投标报价中的竞争位置,制定有利的投标报价目标。
3、决定投标目标因素的量化分析
决定投标目标的因素一般不是孤立发生作用的,对不同投标单位来说,各个不同投标项目的决定因素影响程度和作用方向也是不同的。必须加以全面平衡,综合考虑。在这里,一个很重要的技术问题是把不可比较的诸现象因素,经过分析转化为可以比较的量化因素,用计算投标机会总分值的方法,具体确定投标目标的选择。其程序是:
(一)根据投标单位情况,具体确定参与量化分析的基本因素。量化分析因素的选择,要根据投标项目的不同情况决定,能反映生产、经营、技术、质量各个侧面,并抓住主要环节。
(二)对选定的量化分析因素,衡量它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相对重要程度,分别确定加权数,权数累计为100。
三、未参与投标可以质疑吗
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除非为利害关系人,否则没有权质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如果未参与投标、未中标或者没有违反投标程序的,保证金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是确保投标人依法参与的投标的担保金。以上就是关于不参与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的相关介绍。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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