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易地搬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易地搬迁补偿标准,集中安置统一建房的,贫困户人均补助2.5万元;分散安置的,贫困户人均补助2万元。但是具体的还是要看当地的政府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最低为多少?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1)对住宅房屋应当实行同一征收项目统一标准的征收奖励。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不得高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
(2)房屋征收补偿可实行搬迁时限奖励制度。搬迁时限奖励标准应控制在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15%以内。
(3)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签约情况、房屋补偿单价、补偿方式、奖励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2、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与房屋用途的认定,以房地产登记机构颁发的房地产权证标注的面积和用途为准。
房地产权证未标注的或者标注的与房地产登记簿不一致的,以房地产登记簿标注的面积和用途为准。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拟征收范围内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以及房地产登记簿记载事项不明确或者与现状不符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三、被拆迁方一定可以获得住房保障吗?
1、被拆迁方不一定可以获得住房保障。
依法征收个人住宅且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不受轮候限制。
2、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以获得补偿差价。
(1)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结清差价。除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一致以外,产权调换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被征收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2)产权调换房屋公用分摊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公用分摊面积的部分,由房屋征收部门按产权调换房屋的建安成本价格与被征收人进行结算。
易地搬迁补偿标准,需要在被拆迁方搬迁之前就制定。拆迁范围内各拆迁方可以获得的补偿数额,是结合此标准确定的。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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