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又复婚,原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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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又复婚,原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夫妻离婚后又复婚,原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离婚后原离婚协议仍然有效,比如离婚协议中分割的财产就属于双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复婚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是由于双方复婚了,又重新缔结了婚姻关系,所以离婚协议中关于解除婚姻关系和子女抚养权的约定会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在离婚登记手续完成后,发生法律效力。

夫妻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协议成立,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

在双方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不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方式和期限;子女探视方式和时间;

(3)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4)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5)其他事宜,比如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等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经双方合意,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擅自变更,特别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申请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夫妻离婚后又复婚,原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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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复原费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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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断工龄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法律上,对于婚姻期间,买断工龄获得的补偿款性质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法理上以及在司法实践中,买断工龄补偿款具有非常强的人身性质,并且带有一定的再就业风险,如同婚姻法规定的‘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补助费应归其本人所有rsquo;一样,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应当属于夫妻个人财产。rdquo;从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来看,体现了将一些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立法思想,而“买断工龄款rdquo;“辞职补偿金rdquo;正是由于其特殊性而与一定的人身密切相关。对劳动者来说,“买断工龄款rdquo;“辞职补偿金rdquo;是以放弃长期、稳定的劳动期待收入为代价换来的,同时,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劳动者失去工作也就等同于生存面临危机,因此“买断工龄款rdquo;“辞职补偿金rdquo;无疑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岗位的一种补偿,对其继续生存和再就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应归其本人所有,如将夫妻一方的“买断工龄款rdquo;“辞职补偿金rdquo;等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有悖于公平合理的法律精神。因此认定为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正和更具有人性化。  
二、  军人复员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我国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军人个人财产。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rdquo;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一次性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所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rdquo;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即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夫妻关系存续年限×[复员费总额divide;(70-参军的实际年龄)],该部分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除此之外,应属军人一人的个人财产。
军人复原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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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断工龄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法律上,对于婚姻期间,买断工龄获得的补偿款性质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法理上以及在司法实践中,买断工龄补偿款具有非常强的人身性质,并且带有一定的再就业风险,如同婚姻法规定的‘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补助费应归其本人所有rsquo;一样,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应当属于夫妻个人财产。rdquo;从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来看,体现了将一些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立法思想,而“买断工龄款rdquo;“辞职补偿金rdquo;正是由于其特殊性而与一定的人身密切相关。对劳动者来说,“买断工龄款rdquo;“辞职补偿金rdquo;是以放弃长期、稳定的劳动期待收入为代价换来的,同时,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劳动者失去工作也就等同于生存面临危机,因此“买断工龄款rdquo;“辞职补偿金rdquo;无疑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岗位的一种补偿,对其继续生存和再就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应归其本人所有,如将夫妻一方的“买断工龄款rdquo;“辞职补偿金rdquo;等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有悖于公平合理的法律精神。因此认定为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正和更具有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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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又复婚得条件具体是什么
1、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2、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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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复原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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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复原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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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断工龄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法律上,对于婚姻期间,买断工龄获得的补偿款性质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法理上以及在司法实践中,买断工龄补偿款具有非常强的人身性质,并且带有一定的再就业风险,如同婚姻法规定的‘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补助费应归其本人所有rsquo;一样,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应当属于夫妻个人财产。rdquo;从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来看,体现了将一些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立法思想,而“买断工龄款rdquo;“辞职补偿金rdquo;正是由于其特殊性而与一定的人身密切相关。对劳动者来说,“买断工龄款rdquo;“辞职补偿金rdquo;是以放弃长期、稳定的劳动期待收入为代价换来的,同时,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劳动者失去工作也就等同于生存面临危机,因此“买断工龄款rdquo;“辞职补偿金rdquo;无疑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岗位的一种补偿,对其继续生存和再就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应归其本人所有,如将夫妻一方的“买断工龄款rdquo;“辞职补偿金rdquo;等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有悖于公平合理的法律精神。因此认定为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正和更具有人性化。  
二、  军人复员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我国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军人个人财产。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rdquo;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一次性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所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rdquo;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即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夫妻关系存续年限×[复员费总额divide;(70-参军的实际年龄)],该部分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除此之外,应属军人一人的个人财产。
委托书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欠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另一种情况就是因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即被否定。
借条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采信,并非指复印件丝毫不具备证明力。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是真实性存在瑕疵的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并非不具备证明力。也就是说,如果复印件之外,还有其他的间接证据也能够佐证其待证事实,而这些证据均真实有效,且对方不能提出强有力的反证,那么,复印件就能够具有强势证明力。传来证据由于经过了中间环节的传播,在其形成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差错和失实。因此,就其证明力而言,准确性和真实性比原始证据要差。但是,传来证据也有一个例外,就是如果传来证据形成在案件事实的最初阶段,其证明力就要比经过流转的原件更具有证明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 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 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 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合同原件拍照具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原件拍照具有法律效力吗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原件的法律效力合同原件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文本,合同原件是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一种,合同原件在证据学上可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是一种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而且可以单独、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一般都予以直接采信扫描件的法律效力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作为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高证明效力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支持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这就是两者区别传真件的法律效力传真件也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但是与原件相比较,传真件性质的不同会影响其法律效力:由双方互相传真并直接就其所载内容进行修改或确认的传真件可视为原件,但仅以传输文本、图像为目的的传真件在性质上类似于复印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其次,应根据客观情况判断传真件证明力大小实务中即使传真件的性质属于原件,仍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比如,在当事人相互要约、承诺过程中所使用的传真件,只要一方的承诺尚未成立,该传真件就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或者,在可以证明合同关系成立的传真件之后,双方当事人就约定事宜又签署了正式合同文本,则该传真件也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内容的证据最后,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前,要先鉴别传真件的真实性传真件的内容可以通过复印等手段进行变造,因此,传真件在作为原件时虽具有完全证据效力,但一般仍需要通过其他证据佐证其真实性对于确认传真件的证据效力,首要方法是询问对方当事人对传真件的质证意见若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则进一步询问传真件上的传真标志、传真号码等是否属于该当事人所有如对方不置可否,可依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来确认传真件证据效力另外,也可查询电信部门发出传真方的电话机在特定时间传真的档案记录,与传真件相对照该等证据的取得可能需要依法申请法律调取,电信部门的档案记录保存时间也需要引起注意若您还有对合同原件法律效力有相关的法律疑问,或发生了类似纠纷想要找律师帮忙,可以在线咨询本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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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换句话说,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协议归一方,那么再复婚也算那方个人财产了。然而,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可知,要是夫妻在离婚之后又复婚的话,那么之前离婚所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中划分的财产,仍旧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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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复原费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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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断工龄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法律上,对于婚姻期间,买断工龄获得的补偿款性质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法理上以及在司法实践中,买断工龄补偿款具有非常强的人身性质,并且带有一定的再就业风险,如同婚姻法规定的‘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补助费应归其本人所有rsquo;一样,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应当属于夫妻个人财产。rdquo;从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来看,体现了将一些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立法思想,而“买断工龄款rdquo;“辞职补偿金rdquo;正是由于其特殊性而与一定的人身密切相关。对劳动者来说,“买断工龄款rdquo;“辞职补偿金rdquo;是以放弃长期、稳定的劳动期待收入为代价换来的,同时,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劳动者失去工作也就等同于生存面临危机,因此“买断工龄款rdquo;“辞职补偿金rdquo;无疑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岗位的一种补偿,对其继续生存和再就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应归其本人所有,如将夫妻一方的“买断工龄款rdquo;“辞职补偿金rdquo;等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有悖于公平合理的法律精神。因此认定为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正和更具有人性化。  
二、  军人复员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我国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军人个人财产。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rdquo;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一次性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所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rdquo;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即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夫妻关系存续年限×[复员费总额divide;(70-参军的实际年龄)],该部分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除此之外,应属军人一人的个人财产。
合同原件丢了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对于合同原件丢了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原件丢了复印件有效吗
有效力,需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合同原件不见了,只有复印件的,对合同的成立不产生影响,合同仍成立的。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后,合同即成立,之后合同原件丢失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或法律效力。只是如果以后因履行合同产生纠纷而需向时,根据证据举证规则,如果对方对合同复印件不认可的,则丢失方因不能提供合同原件,会对其主张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合同原件的法律效力
合同原件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文本,合同原件是合同法规定的 “书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一种,合同原件在证据学上可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是一种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而且可以单独、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一般都予以直接采信。
传真件的法律效力
传真件也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但是与原件相比较,传真件性质的不同会影响其法律效力:由双方互相传真并直接就其所载内容进行修改或确认的传真件可视为原件,但仅以传输文本、图像为目的的传真件在性质上类似于复印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其次,应根据客观情况判断传真件证明力大小。有时,即使传真件的性质属于原件,仍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比如,在当事人相互要约、承诺过程中所使用的传真件,只要一方的承诺尚未成立,该传真件就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或者,在可以证明合同关系成立的传真件之后,双方当事人就约定事宜又签署了正式合同文本,则该传真件也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内容的证据。
最后,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前,要先鉴别传真件的真实性。传真件的内容可以通过复印等手段进行变造,因此,传真件在作为原件时虽具有完全证据效力,但一般仍需要通过其他证据佐证其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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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可查询电信部门发出传真方的电话机在特定时间传真的档案记录,与传真件相对照。该等证据的取得可能需要依法申请法律调取,电信部门的档案记录保存时间也需要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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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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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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