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买房离婚房子是谁的,应当是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父母买房又离婚房产归父母双方共同拥有。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该房产登记于出资一方子女名下,系出资方父母专门赠与给己方子女的财产,属于当事人婚内所取得的个人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该房产登记与出资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应系出资一方对于子女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按照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父母出资买的房算谁的?
由于自身财力不足,很多家庭都是靠父母帮忙买的房,并且大部分家庭都会选择男方父母出全款买房,女方则负责装修及家具的费用,来共同安家置业。那么这种情况下,房产证上面可不可以写女方的名字。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婚前买房,如果男方父母出全资买房,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没有女方份额的。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判决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对判决离婚的条件做了如下归纳: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夫妻同居义务且难以治愈的;
6、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7、因感情不和,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不得离婚的情况: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父母买房离婚房子是谁的,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在当代的社会,如果父母购买房屋,这个时候离婚应当怎么样来进行处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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