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认定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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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认定是怎样的?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认定是怎样的?

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的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的范畴。因为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意思表示不真实;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这种民事行为从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并不需要等待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无效或者法院裁定无效,它是不附条件地当然无效。所以人民法院在审理或执行这类债务案件时,不应受这种虚假的民事行为(财产分割协议)束缚,更不能承认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应当依法将债务人原来的夫妻共同的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即该债务由债务人与原配偶共同偿还。

当代的社会,离婚的时候如果存在着逃避夫妻共同债务的经常的话,那么便是需要追究相关的责任的,所以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也是有明确规定,但是要对这样的一种情况进行认定的话,是需要有充足的正确提交给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作出最终的认定。

二、协议离婚以及协议离婚的条件是怎么样的

协议离婚的条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需要的条件如下:

1、双方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离婚协议必须合法有效;

5、离婚协议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批准。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认定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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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强制与教育相结合。
对于执行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认定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所以执行人员应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对于少数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经执行人员多次教育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
(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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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的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的范畴。因为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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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这种民事行为从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并不需要等待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无效或者法院裁定无效,它是不附条件地当然无效。所以人民法院在审理或执行这类债务案件时,不应受这种虚假的民事行为(财产分割协议)束缚,更不能承认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应当依法将债务人原来的夫妻共同的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即该债务由债务人与原配偶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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