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变更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单位名称变更合同继续生效,但单位要及时变更劳动合同,当然是先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建立新合同。
而且有单位人事部去劳动局办理。如果公司不及时变更的,那么劳动者要带上原合同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一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赔偿单位的,但是如果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了培训,并且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在服务期未满之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存在其他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则需要赔偿单位,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下列费用: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你入职半个月用人单位未与你订立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
2、自你入职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
3、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解除和薪资结算)
4、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无故克扣工资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你需要向劳动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与用人单位与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证,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考勤记录、奖惩记录等。
(2)如果申请仲裁,你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劳动者书写仲裁申请书有困难的,可由你口述,仲裁委员会安排人员执笔代写后再由你确认,仲裁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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