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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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拆迁款能作为遗产继承吗?搬家费、过渡费、拆迁奖励是给健在的被征收人的,用于搬迁、过度之用,非去世者个人财产,因此不能继承。房屋补偿费等费用,归属于包括去世者在内的户内所有人,其中一部分属于去世者的个人合法财产,该部分财产可以被依法继承。
拆迁款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一、拆迁款能作为遗产继承

房屋拆迁补偿款一般包括搬迁费、拆迁奖励款、宅基地补偿款、房屋补偿款等项目,可大体分为对房屋的补偿及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

我国农村宅基地的性质决定了农村房屋征收后,征收利益的分割并不能草率的全部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一般是指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来不属于使用的村民本人,所以村民只拥有使用权。地上建有的房屋补偿应归属房屋权利人,这一点毋庸置疑。

农村房屋拆迁时,因宅基地使用权归户所有,所以宅基地补偿费也归户所有,如果当事人去世后,户内还有其他人健在,那该户继续存在,该宅基地补偿费归户所有,即归健在的户内其他人所有。搬家费、过渡费、拆迁奖励是给健在的被征收人的,用于搬迁、过度之用,非去世者个人财产。房屋补偿费等费用,归属于包括去世者在内的户内所有人,其中一部分属于去世者的个人合法财产,该部分财产可以被依法继承。

三、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三、农村房屋拆迁,是否可按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

虽然因为土地性质不同,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不能直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由于房屋所在的土地已经城市化,如果按照农村集体土地补偿,会无法保障农民的权益。因此,对于此类问题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不过,由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地价,如果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时已经对土地进行了补偿,那么,在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其补偿时,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在实践中,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当地最新房地产市场价格标准进行补偿或赔偿,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拆迁款能作为遗产继承吗?由于房屋拆迁款中包含了多方面的费用,并不是所有都可以继承。根据规定来看,房屋补偿费等费用,归属于包括去世者在内的户内所有人,其中一部分属于去世者的个人合法财产,该部分财产可以被依法继承。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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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如何确定遗产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拆迁房屋如何确定遗产继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拆迁房屋如何确定遗产继承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按《继承法》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拆迁中涉及到的农村房产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的使用权人。目前,在实践操作中,能够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的文件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登记审批表》、《宅院地使用许可证》、《新建房屋审批表》、《翻建房屋审批表》等。在认定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继承人时,还要结合村集体、所属区县的档案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留存的宅基地权属状况的证明文件。
如果拆迁在没有变更为老人的产权前,该房产在法律上依然是原房主的,不能分割。只能先以原房主的名义拆迁,待回迁后,先办成原房主的名下的房产证,再由原房主出手续,办理过户。
二、怎样打房产继承官司
发生房产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也不受法律保护。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提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提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是解决,要注意证据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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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的拆迁款能否做为遗产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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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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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那个拆迁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怎么写问题解答如下, 遗产继承纠纷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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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诉讼请求:
请求保护转继承人合法继承权,判令二被告返还应由原告合法继承的全部财产,即所有遗产的三分之一。全部遗产清单附后。
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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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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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拆迁补偿款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房屋的拆迁补偿款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并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一般认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全部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搬迁,停业补偿等费用则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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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重建和拆迁补偿的继承分配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遗产房的重建和拆迁补偿的分配:  
1,已经继承完成的遗产,当事人应按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  
2,继承人太多,不能分割的,可以协商处理,受让产权的一方,折价补偿其他未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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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拆迁补偿可当然也可以直接选择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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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遗产继承公证:  
1,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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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继承人要如何继承房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被拆迁人继承人要如何继承房产问题解答如下,
一、被拆迁人继承人要怎么继承房产?
拆迁中原主人去世,拆迁安置房和补偿款算遗产,如果被拆迁人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确定怎么分,应当按遗嘱或遗赠协议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走法定继承,应当由被拆迁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如果没有以上人员,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屋继承,一般是协商分割,如果继承人之间有纠纷,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到,拿到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后再分割。
二、房屋拆迁补偿款该怎么继承?
1、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款的继承问题。
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常见方式。其中,货币补偿的具体内容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上述补偿款依法全部属于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并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一般认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全部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搬迁,停业补偿等费用则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在房屋所有权人已经过世的情况下,则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征收补偿款应作为遗产依法予以继承,若被征收人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若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若采取的是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则被继承人作为被征收人取得产权调换房亦按照上述继承原则办理。
2、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款继承问题。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房屋补偿款和宅基地补偿款。地上物(即房屋)的补偿原则上应当归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即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经死亡的,拆迁补偿款作为遗产按继承关系处理。而对于宅基地补偿款,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且按户计算,一户人口减少,宅基地使用权则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因此,能否作为遗产继承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3、城市公房承租人去世后的拆迁补偿款能否作为遗产处理需要具体分析。
公房拆迁补偿款一般是给承租人的一种补偿及住房安置费用,归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共有。由于公房的福利性和公房出租的行政管理特点,共同居住的人一般需要特定的条件,比如要求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条件。在公房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共存的情况下,如果拆迁发生在承租人去世前,则拆迁款至少一半属于承租人,由其自由支配,在其去世后,该款项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予以继承。而如果拆迁发生在承租人去世后,那么全部迁拆款一般应归属其他共同居住人,不能作为承租人的遗产继承。
当然,无论是城市房屋还是农村房屋,若被征收的房屋并未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则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房屋属于被继承人所有,这样,因该房屋征收而取得的补偿款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予以继承。
被拆迁人继承人要如何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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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上述补偿款依法全部属于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并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一般认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全部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搬迁,停业补偿等费用则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在房屋所有权人已经过世的情况下,则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征收补偿款应作为遗产依法予以继承,若被征收人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若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若采取的是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则被继承人作为被征收人取得产权调换房亦按照上述继承原则办理。
2、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款继承问题。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房屋补偿款和宅基地补偿款。地上物(即房屋)的补偿原则上应当归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即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经死亡的,拆迁补偿款作为遗产按继承关系处理。而对于宅基地补偿款,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且按户计算,一户人口减少,宅基地使用权则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因此,能否作为遗产继承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3、城市公房承租人去世后的拆迁补偿款能否作为遗产处理需要具体分析。
公房拆迁补偿款一般是给承租人的一种补偿及住房安置费用,归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共有。由于公房的福利性和公房出租的行政管理特点,共同居住的人一般需要特定的条件,比如要求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条件。在公房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共存的情况下,如果拆迁发生在承租人去世前,则拆迁款至少一半属于承租人,由其自由支配,在其去世后,该款项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予以继承。而如果拆迁发生在承租人去世后,那么全部迁拆款一般应归属其他共同居住人,不能作为承租人的遗产继承。
当然,无论是城市房屋还是农村房屋,若被征收的房屋并未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则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房屋属于被继承人所有,这样,因该房屋征收而取得的补偿款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予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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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了能继承遗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继承,这和当事人的户口是否迁移没有什么关系。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只要是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财产,继承人都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各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所以独生女户口即使迁出,也可以继承,没什么影响。除非继承人存在《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的故意杀害、遗弃被继承人等情形的,才会丧失继承权。
但是,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够百分之百继承父母的财产。如果父母一方去世,按照法律,要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的财产确定为死者遗产才可以进行继承。而且,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就意味着,如果父母一方早逝,而且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其个人财产需均分给祖辈、配偶及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车牌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车牌能否作为遗产继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首先,先来了解下哪些财产及权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以列举式的方法指出了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 公民的收入;
(二)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 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其次,机动车作为一项财产,法律对于继承机动车有哪些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后,对机动车进行审查并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可见,机动车号牌是一种行政许可,是对机动车合法身份的一种标识和确认。根据《物权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属于财产,可作为遗产继承。
第三,知道了机动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那继承机动车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吗?怎样办理?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
18、19条规定,继承是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情形之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因继承而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依法申请转移登记。车管所审查相关资料后将收回原有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四,机动车可以继承,车牌能否继承呢?
目前,全国实行机动车限购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和贵阳。四个城市的限购方式各有千秋:北京为摇号购车,上海为拍卖购车,广州为一半牌照拍卖、一半牌照摇号,贵阳为分类号牌加摇号方式。不论哪一种限购方式,当地的限购政策都规定了私家车牌照是可以继承的。
车辆是财产,才是遗产,车牌只是一行政许可,不是遗产,也不能继承。但是其因北京市限购政策规定,车牌成了车辆附加值上最大的价值。
车牌是车辆附加的一部分,继承人继承了车辆,也就继承了车牌。若车辆没有报废,继承人可直接将车辆过户给自己;若车辆损毁,但尚未办报废手续,继承人可在继承车辆后将车牌过户,
然后再办报废手续,以使车牌发挥最大价值;若继承人继承了该车辆后,就办理了报废手续,该车牌的价值便灭失了。
因此,在北京,车牌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原牌照持有人没有留下遗嘱,则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留有遗嘱,则遵从遗嘱安排,由遗嘱中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时,拍卖所得的车牌,可按近期拍卖价格为基础,各法定继承人竞价或折价协商。摇号所得的车牌,现行规定是不能转让的,就没有市场价格可言,各法定继承人可协商一个补偿价格;如无法协商一致,由按《继承法》第二十九条“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规定,将车牌判给更有需求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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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如何作为遗产分割
在被拆迁人去世以后拆迁补偿款才可以作为遗产分割,遗产是公民去世以后留下的合法财产,如果被拆迁人尚且在世,拆迁补偿款是个人合法财产,其他任何人无权分割。下文将详细介绍拆迁补偿如何作为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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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是否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陈某在弥留之际,叫来二个儿子陈乙和陈甲和二个媳妇、5岁的长孙及族老黄某6人在场,宣布:把自己的全部遗产10万元和4间房屋由二个儿子和长孙共同继承,因为按传统观念,长孙当晚儿享受继承遗产同等的份额,言毕死亡。后陈乙不服诉至,认为其5岁的侄儿不应与其同等继承父亲的遗产。后经开庭审理,认为陈某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陈某的遗产应由他的两个儿子共同继承,即每人分得现金5万元和二间房屋。
对此,一些人不理解,为什么陈某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呢 为什么长孙没有继承爷爷财产的权利
1、继承法第17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厉害关系的人。据此,本案只有黄某可以作为见证人,不符合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所以该口头遗嘱无效。
2、我国遗产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当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设立遗嘱或遗嘱无效时,遗产继承应按法定继承方式进行。据此本案应采取法定继承的方式。我国《继承法》依据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确定了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该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有第一继承人陈乙和陈甲,因此陈某的财产应由陈乙和陈甲共同继承。因此的判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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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是否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陈某在弥留之际,叫来二个儿子陈乙和陈甲和二个媳妇、5岁的长孙及族老黄某6人在场,宣布:把自己的全部遗产10万元和4间房屋由二个儿子和长孙共同继承,因为按传统观念,长孙当晚儿享受继承遗产同等的份额,言毕死亡。后陈乙不服诉至,认为其5岁的侄儿不应与其同等继承父亲的遗产。后经开庭审理,认为陈某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陈某的遗产应由他的两个儿子共同继承,即每人分得现金5万元和二间房屋。
对此,一些人不理解,为什么陈某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呢 为什么长孙没有继承爷爷财产的权利
1、继承法第17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厉害关系的人。据此,本案只有黄某可以作为见证人,不符合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所以该口头遗嘱无效。
2、我国遗产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当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设立遗嘱或遗嘱无效时,遗产继承应按法定继承方式进行。据此本案应采取法定继承的方式。我国《继承法》依据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确定了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该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有第一继承人陈乙和陈甲,因此陈某的财产应由陈乙和陈甲共同继承。因此的判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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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款能作为遗嘱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宅基地拆迁款能作为遗嘱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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